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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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行李自大,道路相高

对公共交通条件的占有,也表现在贵族将相高官出行时“清道”成为常规。权贵官僚出行时为了提高“止人清道”的效率,往往采用以声响威慑的方式。《古今注》卷上写道:“两汉京兆河南尹及执金吾司隶校尉,皆使人导引传呼,使行者止,坐者起。”这种“传呼”,唐代又通常称作“喝道”。

《旧唐书》卷一六五《温造传》记载,御史中丞温造“尝遇左补阙李虞于街,怒其不避”,捕其随从予以笞辱。他在路遇中书舍人李虞仲时,又曾经强行牵走李虞仲乘车的“引马”。与知制诰崔咸相逢,竟然“捉其从人”。之所以在道路行走时就避与不避“暴犯益甚”,就是因为温造自以为权势高大,“恣行胸臆,曾无畏忌”。于是有大臣上奏:“臣闻元和、长庆中,中丞行李不过半坊,今乃远至两坊,谓之‘笼街喝道’。但以崇高自大,不思僭拟之嫌。”以为如果不予纠正,则损害了古来制度。唐文宗于是宣布勅令:“宪官之职,在指佞触邪,不在行李自大。侍臣之职,在献可替否,不在道路相高。并列通班,合知名分,如闻喧竞,亦已再三,既招人言,甚损朝体。其台官与供奉官同道,听先后而行,道途即只揖而过,其参从人则各随本官之后,少相辟避,勿言冲突。又闻近日已来,应合导从官,事力多者,街衢之中,行李太过。自今后传呼,前后不得过三百歩。”这是皇帝亲自就交通规则发表权威性具体指示的罕见的史例。官僚“笼街喝道”,“街衢之中,行李太过”,迫使皇帝干预,可见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危害已经相当严重了。“行李自大”,“道路相高”,形成了官场风气。从唐文宗指令“自今后传呼,前后不得过三百歩”,可以推知以往高官出行道路占有,到了何等程度。所谓“行李太过”,是说随从车骑队列规模过大。顾炎武《日知录》卷三二“行李”条写道:“唐时谓官府导从之人亦曰‘行李’。”所举例证,就是温造故事。“元和、长庆中,中丞行李不过半坊”,《山堂肆考》卷六二写作“中丞呵止不过半坊”。

韩愈《饮城南道边古墓上逢中丞过赠礼部卫员外少室张道士》诗:“偶上城南土骨堆,共倾春酒三五杯。为逢桃树相料理,不觉中丞喝道来。”说到赏春时遭遇“喝道”的情形。王伯大注:“中丞,谓裴度也。”[20]《说郛》卷七六李商隐《义山杂纂》“杀风景”条所列凡十二种情景,第一种就是“花间喝道”。宋人周密《齐东野语》卷一五“花憎嫉”条所列十四项,包括“花径喝道”。宋人胡仔《渔隐丛话》前集卷二二:“《西清诗话》云:《义山杂纂》品目数十,盖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花上晒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王荆公元丰末居金陵,蒋大漕之奇夜谒公于蒋山,驺唱甚都。公取‘松下喝道’语作诗戏之云:‘扶襄南陌望长楸,灯火如星满地流。但怪传呼杀风景,岂知禅客夜相投。’自此‘杀风景’之语,颇著于世。”明人徐《徐氏笔精》卷三“杀风景”条:“松间喝道,甚杀风景。严维《游云门寺》云:‘深木鸣驺驭,晴山耀武贲,实不雅也。’蔡襄云:‘欲望乔松却飞盖,为听山鸟歇鸣驺。’庶几免俗。”无论是“花间喝道”“花径喝道”,还是“松下喝道”“松间喝道”,都是对文人雅趣的粗暴干扰。明人王廷陈《梦泽集》写道,有人游衍别墅,“闻唱驺声,惊曰:‘何物俗吏喝道入吾林!’”也体现了同样的愤懑。而通常“喝道”这种对“公行之所”的“私侵”,社会危害显然远远比“杀风景”更为严重。

在官场日常生活中,“出从笼街驭,时观避路人”,[21]是极平常的感觉。然而“路巷街”这种“公行之所”,并非一般的生存空间,对于经济往来、文化交流、信息沟通,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公共交通条件的霸占,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罪恶。这种现象,形成渊源久远的社会公害。

对于以“笼街”“喝道”宣示威权是否特别看重,在权力阶层中,其实也是因人各异的。宋人周紫芝诗句“何处笼街引斾旌,老翁高卧听鸡声”,[22]“可笑只今春梦里,五更欹枕听笼街”,[23]“客至未妨频叩户,人生何必要笼街”,[24]表露了对“笼街”这种作威作福形式的不满。

我们又看到,同样是从宰相职位上退下来的王安石和陈升之,对于炫耀声威的交通条件占有方式,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宋人王铚《默记》卷中写道:“陈秀公罢相,以镇江军节度使判扬州。其先茔在润州,而镇江即本镇也。每岁十月旦、寒食,诏许两往镇江展省。两州送迎,旌旗舳舰,官吏锦绣相属乎道,今古一时之盛也。是时王荆公居蒋山,骑驴出入。会荆公病愈,秀公请于朝许带人从往省荆公,诏许之。舟楫衔尾,蔽江而下,街告而于舟中喝道不绝,人皆叹之。荆公闻其来,以二肩鼠尾轿迎于江上。秀公鼓旗舰舳正喝道,荆公忽于芦苇间驻车以俟。秀公令就岸大船回旋久之,乃能泊而相见。秀公大惭。其归也,令罢舟中喝道。”

以“笼街”“喝道”等形式表现的侵夺“公行之所”的恶劣情形,在帝制时代的后期似乎已经逐渐有所收敛。清人王士祯《香祖笔记》卷一一记述当时的制度:“京朝官三品已上,在京乘四人肩舆,舆前藤棍双引喝道。四品自佥都御史已下,止乘二人肩舆,单引不喝道。宋人喝道,皆云‘某官来’,以便行人回避。明代阁臣入直,呵殿至闻禁中。今则棋盘街左右即止,凡八座皆然。行人亦无回避者矣。今京官四品如国子监祭酒、詹事府少詹、都察院佥都御史,骑马则许开棍喝道,肩舆则否。”“凡巡抚入京陛见,多乘二人肩舆,亦不开棍喝引。”不过,如果说中国社会表现在相关交通制度方面的进步确实有所表现,这种演进的速度也显得过于缓慢,这种演进的历程也显得过于漫长。甚至直到今天,社会生活现实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一些现代“俗吏”对“行李自大”和“道路相高”的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