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中国的民族共生与多元一体
中国各民族的国家认同,是一个“民族”概念的磨合过程,是一部政治协商的复杂历史,也是一幅“千灯互照”的现实画卷。民族是在特定历史的人文、地理、经济和政治条件下形成,以共同的血统意识和先祖意识为基础,以共同的文化、情感和政治要素组成系统特质的人们共同体。[1]
中国的“民族”概念及其运用,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全球化扩张,以及由此带来的西学东渐,与中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逻辑”,与民族理论和民族实践的本土化过程,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近代以来,中国是各种“主义”的试验场,外来思想竞相登场,但是,无论是天演论还是实用主义,无一不受到中国具体历史脉络的限制和改造,即便是马克思主义也要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一方面,中国经验与外国经验存在共性,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特性;另一方面,中外概念的引入存在所谓的“无控歧义”现象,即对话者以为在谈论同一个问题、同一个概念,但事实上南辕北辙,存在很大歧义。此外,即便在同一个国度之内,不同民族语言之间也存在这样的“无控歧义”。因此,辨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概念,准确描述多民族格局的历史与现状并从理论上加以探讨,展望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和理想图景,就显得十分必要。
中国56个民族的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实施,不是出于历史偶然,也不是出于中央政府的一厢情愿,而是各族精英和各族人民政治协商的最终选择,是公平、正义、务实的优化调适。平等团结,共同进步,守望相助,和睦共生,这仍然是中国处理好民族关系的根本理念。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多元一体观点,符合中华民族关系发展的大势,是对中华民族生存格局的准确概括,也是各民族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点。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属于不同层次的认同,如果把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多元一体”理解为“文化多元,政治一体”,那么主要建立在文化认同之上的民族认同,与主要建立在政治认同之上的国家认同就没有必要发生矛盾,民族认同属于政治认同统辖的文化认同,而国家认同以民族认同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