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尊严与社会和谐良性互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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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人的尊严”问题的理论研究的兴起及其所存在的问题

自从文艺复兴以来,人的价值和尊严就一直是西方思想界所探讨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比较集中和深入论述过人的尊严问题并取得卓越成就的思想家有意大利的皮科·米兰多拉和德国的康德。前者的专著《论人的尊严》经常被后人提起和引用;后者关于人的尊严的论述成为当代任何研究人的尊严问题都不能回避和跨越的思想高峰,并构成德国尊严入宪最为重要的哲学基础。经过“二战”法西斯对人的尊严公然践踏的残酷经历之后,国际社会开始普遍关注人的尊严,“人人具有不可侵犯的尊严”,“国家和社会必须无条件地捍卫人的尊严”这两个基本观点几乎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基本常识。理论界从不同学科背景、不同视角对人的尊严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研究,成果如汗牛充栋。

我国传统文化和社会常识中经常论述或使用尊严的邻近概念,比如“威严”“庄重”“端庄”“气节”“风骨”“脸面”“人格”“尊重”等,但我国学界对尊严主题的深入探讨始于20世纪“文革”结束后的80年代,这主要是来自国人对“文革”期间公民人格尊严被肆意践踏的深刻教训的反思。随着我国政府在2010年将“让人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作为执政理念的提出,“尊严”这一概念近些年在媒体与学界中出现的频率日益增高。国内一些学者对尊严的内涵、范式及其捍卫方式都进行了某种程度的探讨与分析。比如,韩德强在其专著《论人的尊严——法学视角下人的尊严理论的诠释》中对“尊严”进行了解释,提出人性尊严是人权的根源,人权是人性尊严的基本形式,尊严具有等级秩序尊严观与平等尊严观两种基本范式。任丑在《人权视阈的尊严理念》一文中探讨了尊严平等论和尊严差异论,阐释了内在尊严说和权利尊严说,提出了法律尊严概念与道德尊严概念。甘绍平在《作为一项权利的人的尊严》一文中提出,尊严从本质上讲就是不受侮辱的权利。本课题组主持人在《论人的尊严》一文中着重分析了尊严的价值内涵与地位内涵及当下人们对尊严的几种误读。一些学者还对某些著名思想家或流派,比如康德、马克思、儒家、道家等的尊严观进行了研究。还有一些学者对捍卫人的尊严方式进行了研究,这方面的成果往往集中在医学、司法等具体应用领域人的尊严的捍卫和对特定的弱势群体,比如雇工、妇女、老人、残疾者等对象的尊严捍卫的研究。鉴于人的尊严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课题组将在本书第一章论及何谓尊严这一主题中集中论述学界对人的尊严界定。

我国学界当前关于人的尊严问题的理论研究虽然广有建树,但目前存在四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其一,尊严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当前学界对这一概念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其二,关于尊严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具有分离的趋势。对尊严概念从学理进行分析的学者对现实中尊严的捍卫工作往往关注不够,因而不能发挥其理论应有的解释力与指导性;而探讨如何在某一具体领域中捍卫人的尊严的学者又往往缺乏从哲学和伦理学视角对尊严概念和尊严观的深入分析,因而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往往没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其三,对个人尊严与社会和谐之间的互动关系关注不够。其四,对人的尊严的实证研究比较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