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包含许多事件,很能锻炼读者的判断力和思考能力
有句话我认为是至理名言,那就是,天下很少只有一个人知道的秘密。像上面说到的这类事情,既然整个教区都知道了,要不传得比这更远,那就简直可以说是一桩奇迹了。
果然,不出几天,小拜丁顿的塾师用极其狠毒的手段殴打老婆的消息就在附近一带——用通俗的说法——哄传开了。不但如此,有的地方甚至说,他把自己的太太谋杀了;也有的地方传说他打断了她的手臂,还有的地方说,不是手臂,而是打断了腿。总而言之,根据各地的谣传来看,凡是一个人所能受到的伤害,帕特里奇太太在她丈夫手里几乎全遭受了。
至于这番争吵的原因,也有各式各样不同的说法儿。有的说,帕特里奇先生正跟家里的女仆睡觉,被老婆当场抓住;此外还有很多传言,各不相同,有些人甚至倒转过来,说做妻子的行为不轨,惹得做丈夫的醋意大发。
威尔金斯太太早就听说帕特里奇两口子吵架的事,但是因为传到她耳朵里的是同引起争吵的真正原因不同的说法,所以她觉得还是先不去宣扬;特别是因为人们几乎一致把过错派在帕特里奇身上,而帕特里奇太太过去在沃尔斯华绥先生家干活的时候,曾为了一件什么事把威尔金斯太太得罪了,要知道,这位威尔金斯太太的脾气是不肯饶人的。
但是,威尔金斯太太的眼光能看得很远,能预料若干年以后的事,所以她已经明白无误地认识到,卜利非大尉将来很有可能当上她的主人,并且也清清楚楚地看出大尉对那个小弃婴一点也不抱好感。她心里就打算,如果能够发现一些什么把柄足以使沃尔斯华绥先生减少对这个孩子的疼爱,自然就是办了一件让大尉非常高兴的事。因为沃尔斯华绥先生对这孩子的疼爱显然使大尉十分不安,甚至当着沃尔斯华绥先生的面,他也难以掩饰这种情绪。而大尉的太太在人前的举止比丈夫要得体多了,她屡次劝说丈夫学学她的榜样,对她哥哥的糊涂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说,他至少和旁人一样看出来这种行为是不明智的,她的愤慨也不比别人的少。
因此,尽管塾师夫妇吵架很久之后,威尔金斯太太才不知怎么探听到这件事的真相,她还是把全部细节考察到自己感到满意为止,然后对大尉说,她终于把那个小杂种的亲生父亲找出来了。她还说她很难过,看到主人这么宠爱这个私生子,竟把自己在这一带乡里的好名声也给毁了。
大尉斥责她,说她结尾那几句话太出格,是对主人的行为擅自下判断。虽然在品德或者见识方面大尉允许自己跟威尔金斯太太结成同盟,但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那么做。说实在的,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跟自己朋友的仆人联合起来反对他们的主人这种行为更不明智的了,因为这么一来,你以后就成了这些仆人的奴隶,被他们摆布,并且随时有被他们出卖的危险。大概就是出于这种考虑,卜利非大尉对威尔金斯太太的话没做什么明白表示,也没有鼓励她继续说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坏话。
但是尽管他表面上对威尔金斯太太这个发现没有显出满意的样子,心里却相当高兴,并且决心尽可能利用一下。
他把这件事在心里藏了很长一个时期,一心盼望着沃尔斯华绥先生能从旁人口中听到它,可是威尔金斯太太从那以后,对这件事再也没有开过口;至于她是因为上尉那样斥责她而生了怨恨之心呢,还是对大尉的城府莫测高深,怕这番发现会使上尉不高兴呢,就不得而知了。
这位管家婆从来没有把这个发现告诉卜利非太太。这一点,我仔细想来,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女人们遇到什么新闻,总是更喜欢向同性别的人传播,而不喜欢向我们男人透露。依我看,要解答这个疑难问题,只有将之归因于威尔金斯太太和女主人之间的关系最近一段比较疏远。其原因可能是,威尔金斯太太过分关心那个弃婴,引起了卜利非太太的妒忌。这位女管家虽然一方面很想讨好大尉,总想让那孩子毁灭,但另一方面看到沃尔斯华绥先生越来越疼爱他,就在主人面前越来越起劲儿地夸奖起孩子来。尽管威尔金斯太太背着沃尔斯华绥先生也对卜利非太太说一些完全相反的话,但已经得罪了这位难以伺候的女主人了。卜利非太太虽然没有(也许是不能)把她赶出家门,可总是想尽办法让她心里不舒服。这种情况终于使威尔金斯太太怨恨至极,竟然公开反抗起卜利非太太来,用各种方式对小汤米表示出敬重和爱抚。
在这种情况下,大尉很担心那件传闻有自行消散的危险,最终只好找了个机会,亲自向沃尔斯华绥先生透露了。
有一天,他跟沃尔斯华绥先生讨论起“仁爱”的问题,他引经据典地向沃尔斯华绥先生证明,在《圣经》里,“仁爱”这个词没有一处是当作慈善或慷慨周济讲的。
“基督教这种宗教,”他说,“当初之所以建立,是为了更高尚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实行许多异教哲学家早就教导给我们的仁爱之道,仁爱之道,虽然可以称作一种美德,但它很少带有基督徒所应有的那种崇高卓绝的胸怀,这种胸怀是高超的思想的表现,它在纯洁程度上接近天使一般的完美,而且这种完美只能靠上帝的恩惠才能达到,才能感觉得到,才能表达出来。”他还说:“有人把仁爱这个词理解为心地热诚,或者理解为对同胞怀有善心好意,对他们的所作所为给予宽厚的评价,这种理解才更接近《圣经》的本意。这种美德在本质上要比出于怜悯而施舍周济更高尚,受益的人也更广泛。因为施舍周济,做到损己利人,甚至毁家纾难,所能救济的人总是很有限的。相反,如果从另一种更真实的意义上去理解仁爱,受惠者可以遍及全人类。”
他说:“只要看一看圣徒都是些什么人[1],就可以知道,要设想耶稣基督曾向他们传授过待人要慷慨或者应该不惜施舍的教义,那就太荒谬了。既然我们不能设想耶稣会对不能实行这种教义的人传授这种仁爱之道,那么我们就更不能设想叫那些虽然能够实行但不肯实行的人真正理解仁爱之道了。”
“虽然这种慈善行为,算不上什么功德,”他继续说,“可是我必须承认,一个宅心仁厚的人,可以从中得到很大的乐趣。只可惜,有一种情况会使这种乐趣减色,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往往容易上当受骗,把丰厚的恩惠给予那些不配享受的人。就拿您来说,也不得不承认,对那个毫无可取之处的帕特里奇的接济就是如此。只要有两三件这样的事例,就会大大减少一个好心人从这种善行中理应得到的快乐。不但如此,这种事例还会使他对施舍心怀疑惧,担心造成助长罪恶、鼓励坏人的后果。这是极其严重的罪过,我们也不能拿我们并没有成心助长恶行为自己开脱,除非我们在选择施恩对象时十分谨慎。我认为,这些考虑已经使许多品德高尚、虔信宗教的人在慷慨好施方面大大受到了限制。”
沃尔斯华绥先生回答道,在希腊文方面,他没有资格同大尉争论,因此关于译成英语的“仁爱”这个词究竟该怎么讲,他不能表示意见。但他向来把这个词理解为某些具体行动,而周济施舍至少是这种美德的一部分。
说到功德,他说,他完全同意大尉的看法,因为行善只不过是一个人应尽的责任,根本没有什么功德可言。他说:“不管你把‘仁爱’这个词怎么理解,从《新约》的整个精神来看,它显然是一种职责。既然行善是一种责任,是基督教的教规和自然法则所要求人们履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它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而且,如果世上有哪种责任,尽责本身就是一种酬报,或者说,在履行这种责任时就获得了酬报的话,乐善好施就是一种。”
“说实在的,”他说,“有一种慷慨大方的行为(或者也可以说是一种仁爱)似乎可以算是功德,那就是,我们出于仁爱之心和基督教的爱心,为了减少别人的痛苦,不惜把自己真正不可缺少的东西也拿出一些分给别人。我认为这才称得上是功德。但是如果我们只是拿出一些自己用不了的东西来接济同胞,如果因这种仁爱行为(我一定得用这个词)而蒙受损失的只是我们的钱柜,而不是我们自身;如果我们从灾难中救出几个家庭的代价只是房间墙壁上少挂一幅格外出色的画或者旁的方面少满足一项无聊可笑的虚荣心,那么我们也只不过是尽了人的本分而已。我甚至还要大胆说一句,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就像是美食家,因为最讲究饮食之道的美食家不就是要他的菜肴不只为一个人所享受,而为许多张嘴所享受吗?这话正好可以用在那种知道由于自己的慷慨周济而使许多人都有面包吃的人身上。
“说到担心把恩惠施错了对象这一点,如你所说,事后证明受惠者不配受惠的事例是很多的,但我认为这种情况不足以阻止一个好人去济弱扶贫。我觉得,因为几件或者很多件忘恩负义的事例就狠起心来,从此不再理会同胞所遭受的苦难,那是很不应该的。我也不相信这样的事例能对一颗真正仁慈的心产生什么影响。除非能把一个好人说服,叫他相信全人类都已经堕落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了。我想,这种相信人类堕落的人不变作无神论者,就会害上宗教狂热病,否则,没有别的任何情况能把他的行善之心封闭堵塞。然而,只因为有几个忘恩负义的人就断言全人类都已经堕落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那显然是不公正的。我相信,没有哪个人会仅仅因为在自己的见闻中有一个出乎常规的事例,就断然下这样的结论。”说到这里,作为谈话的收束,他问大尉,“你刚才说的那个毫无可取之处的帕特里奇是谁?”
“我指的是那个理发匠兼私塾教师帕特里奇,您能把他称作什么?”大尉说,“他就是您在床铺上发现的那个孩子的父亲。”
沃尔斯华绥先生闻言大为吃惊,大尉呢,看到沃尔斯华绥先生竟茫然不知,也同样很吃惊。他说,他知道这件事,已经有一个月了;然后他费了好大力气才想起是从威尔金斯太太那儿听说的。
于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立刻差人把威尔金斯太太叫来,她证实了大尉的话。沃尔斯华绥先生就依照大尉的意见,派她到小拜丁顿去调查这件事,因为大尉表示,他很不赞成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匆忙草率。他还说,在弄清楚帕特里奇的犯罪的确属实之前,他绝不愿意沃尔斯华绥先生做出任何不利于这个孩子和他的父亲的决定。尽管他私下已经从帕特里奇的街坊那里打听到足以使他满意的情况,但他的为人是很厚道的,绝不能把这些证据亲自提供给沃尔斯华绥先生。
注释:
[1] 这里暗指耶稣的十二个门徒大多为木匠、渔夫一类的穷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