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医院骗保漏洞宜早不宜迟
2018年11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并已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回头看”聚焦三个重点领域:对于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对于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对于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从2018年9月起,国家医保局就曾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国家医保局2018年5月31日挂牌成立,3个多月后就牵头开展了这次专项活动,足以体现出他们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值得注意的是,沈阳骗保事件刚好曝光在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2018年11月14日,媒体披露了辽宁省沈阳市两家医院日常雇人住院,骗取医保基金,医院、中间联络人、“病人”内外勾结,分钱款事件。
骗保骗到如此程度,既对国家有关福利政策和制度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构成了戕害,又让我国医疗制度的声誉严重受损。管好用好医保资金,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更关乎医疗保障体系的稳定。
骗保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监督手段有限,地方医院有利可图、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是惩处力度不够,威慑不强。从以往案例来看,多“以罚代法”,处罚内容大多止于暂停医保支付协议,顶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违法成本极低。
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杀个“回马枪”,及时而有必要。但治乱也要防患,在整治骗保乱象时,也要完善医保制度,加快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筑起无懈可击的“防火墙”。
要防范医疗机构或个人骗保,一方面对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医院骗保行为,不能止于纪律处分。可考虑将骗保“入刑”,从立法层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并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另一方面应完善规则设计。让监管主体和责任更明确、监管手段和方法更多样。要通过改革医保基金给付方式。形成医患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还应充分利用数字化和网络化技术。创新监管机制,变事后监控为实时无盲区在线监控。
医疗涉及每一个人,在医疗问题上体现公平正义是基础性的社会管理问题,堵住医院骗保漏洞宜早不宜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