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奇葩证明”须用好大数据
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最迟要于2018年年底前取消。要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
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是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和痛点,饱受群众诟病。有的部门不依法依规办事,擅自做“加法”,证明事项、证明材料等不断加码,人为设置障碍;有的惯于做“推手”,表面上看是严格执行规定,实际上是推诿扯皮,将属于自己的核查责任,推给群众和企业。
提供有效的证明作为办事依据,本无可厚非。但层出不穷的“奇葩证明”,折射出少数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能力仍然偏弱,反映出一些地区、部门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信息壁垒;也暴露出少数部门工作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庸政懒政的“作风病”仍存,必须要下大力气纠治。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不少措施简政放权,“奇葩证明”正在减少。但要彻底告别“奇葩证明”,破解办事难、办事繁问题,还需各地区、各部门付出更大努力。
要真正方便居民办理业务,减轻群众负担,除了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清理各类“奇葩证明”以外,为避免“奇葩证明”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还须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必须配套严厉的问责机制。减证便民是政府之责、群众所盼,各地各部门既要出实招杜绝“奇葩证明”,也要下大力气改进作风,破除各类隐形障碍,从制度上保证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对于漠视群众、人为设置障碍、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的,应当予以问责和处罚,追究责任。
另一方面,必须打破信息孤岛格局,建立大数据库,真正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相互衔接,组建起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库,公共部门可以直接查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不给群众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