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体育人生
周 正
新中国成立前,我的父亲一直给当地的地主家放羊。1940年1月,我刚刚出生,父亲就被马鸿逵的军队抓去当了兵。他在马匪的军队里,给团长马清喂马。宁夏解放的时候,马清起义了。我的父亲回到了家乡,从此一直给生产大队放羊,直到六十九岁病逝。
我父亲回来后,家里的生活也安稳了。1950年,我开始在尹家桥庙上的初级小学上学。新中国成立初期,严正是尹桥小学的校长,他严守师德、性格温和,深受学生爱戴。那时,二年级、三年级在一个教室里上课。二年级上完国文课,每个学生手里拿一个木棍,到教室外面的地上练习写字。三年级上完算术,每个学生手里拿一个木棍,到教室外面的地上练习算题,二年级再接着上国文课。尹光皓、张正(张铎的兄弟)都当过我的老师。1953年,我转到金积县城完小上学。
1955年8月,我考上了吴忠中学。上中学时,我特别爱打篮球,是学校篮球队的队员。我的体育老师叫丁呈祥,上体育课很认真,日常训练抓得紧,他还经常安排我们打比赛,这对我以后从事体育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参加工作以后,只要有大型田径赛事,都请他前来坐镇指导。后来,丁呈祥老师还被评为全国一千名优秀教师。
从1957年开始,我成为吴忠回族自治州篮球代表队队员,到甘肃省平凉赛区参加过篮球比赛。之后,我还代表金积县、青铜峡市和银南地区篮球队,参加过省级、地级举办的多次篮球比赛。可能是因为我爱打篮球这个缘由,1958年8月,袁让同志上报金积县组织部,经批准,让我到金积县东风公社当团委干事。但是,金积县文化教育科认为我能打能跳,是个做体育工作的好苗子,要留下我在县里做体育工作。当时,马莲渠公社也想把我要了去。这几家单位都想要我,相互还吵了架。金积县主管文教科工作的副县长张光祖同志,出面做了协调工作。他找我谈话说:“周正,你先下去工作吧,其他事以后再说。”
就这样,我正式参加了工作。我在基层只工作了两个月,上面的调令下来了,把我调回金积县,安排到文教科工作。到了1960年,金积撤县,我被组织上分配到青铜峡市文教科。当时,是刘思孝副市长主管文教工作,主抓群众体育(包括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领导安排由我具体操心这两项工作,上面有指示,我就在下面跑着干。从1960年到1976年,在青铜峡市体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凡是涉及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具体工作,都是由我跑着干的。同时,我还作为运动员,积极参加体育项目训练和比赛。
在青铜峡体委工作的十六年期间,由我具体抓男女篮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名次排在全区前八名。1971年,全区篮球比赛在固原决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师篮球队、银川篮球队、石油篮球队等球队参加决赛,结果青铜峡篮球队获得第一名。当时,我既是青铜峡篮球队的队长,也是参加球赛的队员。
1965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届运动会在银川召开,青铜峡田径队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我参加了一百米和二百米短跑,取得了个人最好成绩。比赛结束后,区上让我担任宁夏田径队队长,带队参加同年6月在兰州举行的西北五省加西藏自治区的分区选拔赛。我取得了一百米第三名、二百米第五名的成绩,通过了分区选拔赛。
1965年9月,我跟随宁夏体育代表团,到北京参加全国第二届运动会。在全运会开幕式上,全国各地的体育代表团,受到了毛泽东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贺龙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检阅。当时,我正值二十五六岁的年龄,在田径比赛中,我取得了一百米十一点三秒、二百米二十三秒的宁夏最好成绩。
全运会结束后,正赶上10月1日国庆节。我也有幸参加了体育运动员方队,要从天安门前走过。贺龙元帅是总指挥,当天凌晨三点钟,我们就集合在指定地点。体育方队在上午十点半,走过天安门,再一次接受了毛主席和中央领导人的检阅。庆祝活动结束后,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宴会,由北京市市长彭真主持,周恩来总理亲自讲话,在场的同志们深受鼓舞,都下定决心要为发展中国的体育事业而努力奋斗。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场面,仍然感到十分的激动。这是我从事体育工作一生,至今最值得自豪、最值得纪念的事。
1976年5月,组织上把我调到银南地区文教处工作。我除了自己参加打比赛以外,还要负责运动员训练,组织参加各项比赛活动。当时,因为地皮紧张,再加上缺少资金,银南地区没有体育训练基地。我是从青铜峡调过来的,对那里的情况比较熟悉。我向银南文教处领导汇报了自己想到青铜峡找个地方,建个体育训练场的想法,领导表示支持。我就到青铜峡镇找了一块荒废的山地。地块确定以后,我又去找那时“五七”干校的陈书记,说明了情况,请求支持。“五七”干校的陈书记听了情况后,认为这是要办一件好事,当下就表示大力支持。他派来干校的推土机,帮助我们推平了山头,形成了一个一万平方米的训练场地。然后用推土机把山坡推成看台,在山坡底下推出一个“坑坑球场”,当时还有知识青年也来帮忙。他们干完这些活,耗费了人力,使用了推土机和油,但是没有张口向我们要一分钱。
虽然体育训练场地已经有了个大模样,但是还不能使用。我又分别到青铜峡水电厂、青铜峡水泥厂、青铜峡建安公司和青铜峡造纸厂,找这些企业的领导做工作。我对他们说,训练场地建好了,我组织大家开展体育活动,我还能把区上的篮球比赛项目接来,在这里比赛,让大家观看。这些企业的领导听我这么一说,也都觉得这是要办一件好事,都表示要积极支持。说干就干,这几家企业先后都行动起来了。青铜峡水泥厂帮助架了电线杆,青铜峡水电厂帮助把球场电灯安装好了,青铜峡建安公司帮助硬化了球场地面,搭建了球场主席台,青铜峡造纸厂帮助修建了球场的大门。从此以后,银南地区体委就有了自己的体育训练基地。训练场和篮球场经常有业余运动员训练和比赛活动,几个企业的职工也在场地开展体育活动,训练场充满了勃勃生机。当时,西吉县和海原县体委还派人来学习取经。这个体育训练和比赛基地,一直沿用到2010年。
后来,我在青铜峡修建银南地区体育训练基地的事,传到了自治区体委,得到了领导的肯定。领导对我说:“你利用自然场地,因陋就简,办起了体育训练场,是个创造。”
因此,自治区体委给了训练基地一辆当时部队淘汰下来的旧车,又给了三万元钱,跟着银南地区也给了点钱。我们利用这些资金,进一步完善了银南地区体育训练基地,修建了一个业余体育学校,运动员有了住处和吃饭的地方,训练的项目也增加了。先后有篮球训练和比赛、自行车训练和比赛,我们自己的少年足球队训练和比赛,乒乓球训练和比赛也在这里进行。我们还利用训练场地旁边的山体,开展了射击训练和比赛活动。在我创办的业余体校,培养出的射击队队员史志萍,被挑选到宁夏射击队,她在全运会上,小口径步枪射击在全国获第五名。
当时,青铜峡造纸厂职工子弟也都来训练基地参加体育活动。其中,康小伟的哥哥康大伟和姐姐分别是训练基地业余体校男女篮球学习班的学员。有一次,我到康大伟家去做家访,看到正在上小学的康小伟,虽然只有七岁,但身体长得壮实,个头长得也高。我觉得这是个搞体育的好苗子。于是,我积极动员家长,让他参加业余体校的少年篮球班学习打篮球。后来,区体委来银南业余体校挑选运动员,康小伟被挑选到宁夏摔跤队成为摔跤运动员。在参加全国第六届运动会比赛中,他获得古典式摔跤一百三十公斤级金牌,为宁夏体育事业争了光。
依托这个体育训练和比赛基地,我还经常分别组织宁夏、陕西、内蒙古三省的体育协作活动,组织银南地区、石嘴山市、延安地区、榆林地区及内蒙古部分地区的各种体育项目,开展相互学习交流的体育比赛。对促进宁夏周边地区的体育往来,加强相互团结,互相学习和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又积极主动地与以上这些地区的体委,达成了开展体育项目竞赛活动的合作协议,今年在此地,明年在彼地,一年一换,轮流坐庄,不赛不提高,以赛促提高。通过这种形式,促进了以上地区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体育项目的竞技水平。
我在银南地区体委工作期间,还担任银南地区少年篮球队的主教练。银南地区少年篮球队参加全区篮球比赛,获得第一名,并代表宁夏参加了在舟山群岛召开的全国篮球比赛。我退休之前,银南地区代表队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届运动会,获得的金牌数在全区排名第二。
我在银南地区体委工作的那些年,主要是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搭架子,创条件。后来,慢慢地调来了几个大学生,逐步加强了银南体委工作的新生力量。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体育工作者和运动员,在体育部门工作了四十三年,见证了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青铜峡市、银南地区以及宁夏,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这一历史阶段,并且身体力行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这是我的机遇,也是我的荣幸,我为此感到自豪和骄傲。
我从青少年时代起,就酷爱体育运动。后来它不仅成了我的工作,还成为我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两句话,就是我一生干体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这不是说体育事业离不开我,而是我离不开体育事业了。我搞的是健康的事业,让人民身体健康,是我作为一个体育工作者值得自豪的事。因此,我平时心里想的和做的都是体育,我就是喜欢跑跑颠颠地干体育这件事。凡是体育的事,我就自己干,带头干,而且一干到底。在此期间,组织上也考虑让我调个部门,当个主任什么的,我都婉言谢绝了。也有人在背后叫我“周傻子”的,我一点也不在乎。我就是想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为了人民的健康事业,一直走完我的体育人生之路。
我的名字叫周正,我一生都周周正正的做人做事,从来不搞什么歪门邪道。我的心态好,身体健康。现在出门还骑着自行车到处转转,遇到街坊邻居,认识的人,还有原来单位的同志,他们还都热情地、尊敬地叫我“周老师、周体委”。
作者简介:
周 正,1940年1月2日 出生,中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58年参加工作,从事体育事业四十三年,主任科员,职称为“教练员管理”,2000年退休。早在1959年3月,入选宁夏手球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运动会兰州分赛区比赛。二十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被评为国家篮球一级运动员,田径二级运动员,七十年代被选为宁夏篮球协会副主席。在宁夏第二届运动会赛事中,分别获得男子一百米、二百米短跑和男子跳高三个项目第一名,并被选入宁夏田径代表队,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第二届运动会。1981年1月,获得银南体委“体育贡献奖”;1984年12月,被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劳动人事厅、科技委授予“在我区长期从事社会科学工作”荣誉证书;1991年12月,荣获银南行署体委“体育工作突出贡献先进工作者称号”;1999年8月,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体委颁发的“为宁夏体育工作做出贡献”荣誉证书;2003年3月,被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授予“老年体育先进个人奖章”。
周正 (2019年10月25日) 严新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