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碳汇扶贫:理论、实证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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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精准视角下的森林碳汇扶贫分析

森林碳汇扶贫作为一个新事物,是基于与日俱增的碳汇造林再造林项目经营地与边远贫困地区高度重叠提出的。正如前文所强调,探索关注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森林碳汇扶贫核心观点,与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高度契合。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从精准扶贫理论导向的视角,解析森林碳汇扶贫的实践机制与研究分析框架,促使贫困人口受益和发展机会创造的扶贫宗旨,转化为推动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减贫双赢的研究和实践指导。

一 精准扶贫的时代内涵

自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以来,学术界便对精准扶贫展开了深入且广泛的探究,其概念一直处于不断深化、丰富和完善之中。最初通常直接借鉴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中的定义,即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此后,随着研究与实践的深入,学者普遍认为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新阶段、新形势下运用统筹、协调、分类的科学方法,变“粗放漫灌”为“精准滴灌”的贫困治理模式,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和贫困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的综合治贫新方式[12],核心内容是针对以往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村、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的突出问题[13],重点解决好“扶持谁”“怎么扶”“谁来扶”“怎么退”[14],使扶贫资源、帮扶措施更好地瞄准贫困目标人群,实现区域精准和个体精准的有机统一,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实质是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充分激发贫困对象的内生动力,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15],最终目标在于减少贫困人口和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全面发展[16],基本内涵表现为扶贫“对象-资源-主体”精准、扶贫“目标-方法-过程”精准以及扶贫“微观-中观-宏观”的不同层级精准[17]

(一)精准扶贫的“对象-资源-主体”内涵

精准扶贫的“对象-资源-主体”内涵,从理论上回答并厘清如何实现扶贫中的贫困对象、贫困深度、致贫原因等识别精准,扶贫资源的选择、配置、使用精准,以及扶贫主体的界定、搭配组合、权责设置精准,以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

1.精准扶贫的对象内涵

精准扶贫的对象内涵,即精准扶贫的对象识别须精准,包括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贫困深度、致贫原因等。要实现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必须克服规模排斥、区域排斥,以及识别过程中的主观与客观排斥,防止精英俘获[18];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识别标准和识别流程[19];并确立农户的主体性,调动其积极性,提高其参与度[20];此外,尤其需要注重道德标准与道德尺度在精准识别中的克制使用,充分尊重识别对象的贫困属性,同时加强对识别标准附近“临界农户”的仔细甄别[21]

2.精准扶贫的资源内涵

精准扶贫的资源内涵,即精准扶贫的资源必须实现精准选择、精准配置与精准使用。扶贫资源的选择必须根据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提供,避免供需错位;扶贫资源的配置必须根据贫困对象的贫困深度实行有效配置,既防止配置过度造成稀缺性扶贫资源浪费,又防止配置不足导致帮扶和脱贫目标难以实现[22];扶贫资源的使用必须确保精准,既防止扶贫主体的寻租行为,也防止贫困对象将扶贫资源挪作他用,从而难以发挥扶贫资源的扶贫功能。

3.精准扶贫的主体内涵

精准扶贫的主体内涵,即精准扶贫的主体必须实现精准界定、精准搭配组合、精准权责设置。首先,在具体扶贫分工中,各扶贫主体必须实现准确定位,各司其职,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其次,各扶贫主体在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既要实现精准搭配和有效组合以形成合力,又要与贫困对象实现内外联动;此外,各扶贫主体在扶贫工作中的权责设置必须对等,集中体现在事权与财权对等。

(二)精准扶贫的“目标-方法-过程”内涵

目标是方向,方法是支撑,过程是保障。精准扶贫必须在精准脱贫的目标指引下推进,否则可能出现目标偏误;精准扶贫要求扶贫方法(技术手段)要先进、科学、精准,只有采取精准的方法,才能解决传统扶贫工作中出现的“瞄准偏误、资源浪费、主体不清”等问题,为精准扶贫提供技术支撑;精准扶贫还要求扶贫过程(工作流程)精准,只有扶贫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都实现精准实施与有效衔接,才能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演进朝着预定脱贫目标的方向发展。

1.精准扶贫的目标内涵

精准扶贫的目标内涵,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近期目标,即消除绝对贫困,时间节点是2020年。二是中期目标,即在消除绝对贫困基础上,继续改善民生,巩固前期脱贫成效,防止返贫发生,消弭贫困脆弱性。三是远期目标,即在消弭贫困脆弱性之后,促进贫困对象实现长期可持续稳定脱贫。

精准扶贫近期、中期、远期目标的关系是层层递进的,后一阶段目标推进必须建立在前一阶段目标实现的基础之上。前一阶段目标的顺利完成,将为下一阶段目标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前一阶段目标实现过程中如出现停滞现象,不仅会影响该阶段目标的实现,而且会阻碍下一阶段目标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精准扶贫的近期目标,即到2020年全部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任务,也是继续改善民生,消弭贫困脆弱性,实现贫困对象稳定脱贫的必要前提,其在精准脱贫的目标实现和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作用和里程碑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2.精准扶贫的方法内涵

精准扶贫的方法内涵,即精准扶贫在客观上要求实施精准扶贫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必须先进、科学、精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精准扶贫必须依靠先进技术的支撑,降低识别成本,促进生产发展,同时降低交易成本。首先,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不仅能提高贫困对象识别精度,为扶贫资源精准供给提供科学依据,而且有利于降低识别成本,提高扶贫综合效益;其次,利用科学的生产技术,能够帮助贫困对象解决生产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问题,实现增产、提质、增收;最后,“互联网+”等“技术-经济范式”变革(Change of Technology System)将在技术、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带给贫困对象全方位的启迪,不仅能帮助贫困对象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而且会改变其思维方式,拓展其视野,提升其人力资本,提高其摆脱贫困的可行能力。

3.精准扶贫的过程内涵

精准扶贫要求将精准的思想、内容、标准等体现在扶贫全过程之中,因此精准扶贫必须强调全过程的精准。建立一套扶贫工作的完整流程与考核评价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具体体现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这一线性扶贫工作流程中。

(1)精准识别。理想的扶贫对象识别,就是要实现识别精准度最大化与识别成本最小化的统一。[23]一般而言,要实现对贫困对象的识别,必须付出一定成本。如图3-5所示,正常情况下,识别成本与识别精准度成正比,越精准的瞄准需付出越高的成本(Ⅱ、Ⅳ区情况);在创造性技术手段支撑下,可以降低精准瞄准的成本(Ⅰ区情况);而不科学、不合理的识别方法则可能导致高成本下的识别精准度依然很低(Ⅲ区情况)。从现实情况看,对贫困村的精准识别相对容易,而对贫困人口的识别相对困难。[24]首先,贫困人口的贫困状态表现出多维性,很难从单一的收入、消费等维度准确刻画;其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识别对象可能隐藏自己的真实情况,以争取扶贫资源,给识别造成难度。因此,需要创新精准识别方法和程序,在识别维度上寻求全面性与代表性均衡,既不过于单一粗放,也不过于烦琐复杂,同时通过民主、科学和透明的识别程序,将贫困人口识别出来。

图3-5 贫困对象识别精准度与识别成本的关系

(2)精准帮扶。所谓精准帮扶,就是要根据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和贫困深度分类施策。这一方式主要是针对以往扶贫工作中“一刀切”“大而全”的帮扶内容、方式而设计的,[25]是对矛盾特殊性规律的尊重与遵循。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一,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和贫困深度千差万别,这在客观上要求扶贫工作在遵守基本原则基础上,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而异,对处于不同贫困地区、不同致贫原因、不同贫困深度的贫困对象采取差异化帮扶措施、帮扶手段和帮扶力度。

(3)精准管理。所谓精准管理,就是要对贫困对象的脱贫进展、扶贫主体的帮扶工作等实行全程化、立体化、信息化、动态化监管,以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首先,精准管理必须一直贯穿扶贫工作始终;其次,精准管理意味着必须采取信息化手段,对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贫困深度,帮扶主体的帮扶措施、手段、进展,以及贫困对象的脱贫进展等实行立体化、动态化监管,及时更新相应变化,并通过变化调整帮扶对象和帮扶工作,做到贫困对象有进有出,帮扶实现应帮尽帮。

(4)精准考核。精准考核主要是对精准扶贫的效果进行考核,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新阶段的农村扶贫工作中有较明确的分工,前者主要负责区域发展和片区开发,后者主要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考核就是督促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将精准扶贫作为工作重点。[26]通过对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的监测,上级管理部门能够清晰、准确地发现下级扶贫部门在贫困户、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中的严谨性、精准性,能够及时查看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使用、落实情况,能够及时考核各地脱贫成效,并根据脱贫成效分配扶贫资源、提拔任用干部,以此调动下级扶贫部门和扶贫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扶贫工作的必要压力。[27]

(三)精准扶贫的“微观-中观-宏观”内涵

精准扶贫的内涵体现出不同的层次性,具体表现在微观层面的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扶贫,中观层面的贫困县精准扶贫和宏观层面的贫困片区精准扶贫。不同层次的精准扶贫针对的对象不同,关注的扶贫重点有差异,但目标均指向精准脱贫。

1.精准扶贫的微观内涵

微观层面的精准扶贫,从对象上看主要针对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必须确保针对微观贫困对象的扶贫行为在系统设计与具体实践过程中的精准,做到贫困对象识别精准、致贫原因分析判断精准、帮扶措施制定精准、帮扶资源要素组合精准、帮扶行为实施精准、帮扶成效评价考核精准等。同时,微观层面的精准扶贫,应注重对贫困对象可行能力的培养、主体权利的赋予、主观能动性的激发和参与积极性的调动,从而确保可持续稳定脱贫目标的实现。

2.精准扶贫的中观内涵

中观层面的精准扶贫,从对象上看主要针对扶贫开发重点县。这是因为,从理论层面看,对微观层面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嵌套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中。微观个体发展如果离开了外部环境的支撑,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长久,而与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联系最密切的外部环境就是其自身所处的行政区划县。值得强调的是,中观层面的精准扶贫更强调县域整体发展,尤其是产业发展对贫困对象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脱贫经济是基础,需从经济上寻找出路,利用贫困地区的各种资源条件发展特色产业是脱贫的重要路径。没有产业支撑的脱贫往往是脆弱的,容易发生返贫。而产业发展过程中,不管是组织内的技术合作、生产要素合作等,还是组织外的市场交换等,都涉及精准问题,即经济效益最大化或发展成本最小化问题。在县域产业发展过程中,要结合县域市场区位、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全产业链为突破,促进贫困县域产业经济科学持续发展,让贫困对象从产业发展中获益脱贫。

3.精准扶贫的宏观内涵

宏观层面的精准扶贫,对象主要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目标是到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一般而言,尽管贫困表现为个体性,但大多与区域性相关。无论从世界范围看,还是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贫困的难题都在于其区域性或片区性,从而使得贫困不仅仅表现为经济问题,更表现为复杂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宏观层面的精准扶贫,重点要解决的是区域的发展环境问题,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就自然环境而言,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做到扶贫与环保并重;就社会环境而言,要努力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提高区域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内部市场环境,促进区域内外市场联通,同时培育并完善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制度环境,去除贫困的区域性、片区性根基。

二 精准视角下的森林碳汇扶贫理论导向

在当前国家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大背景下,新时代精准扶贫思想理念,尤其是“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实践路径,既为深化森林碳汇扶贫研究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借鉴,也为推动森林碳汇扶贫在实践层面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与精准考核提供了理论指导。

(一)精准识别

精准识别是实现森林碳汇扶贫“扶真贫、真扶贫”的前提,核心要义是要解决“扶持谁”这一首要问题。广义上的森林碳汇扶贫对象包括具备一定森林碳交易资源禀赋优势的生态脆弱或气候敏感的集中贫困片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社区和贫困人口。但就精准扶贫视角而论,其是指狭义上的扶贫对象,即可以通过参与森林碳汇交易,进而改变自身贫困现状、提升脱贫能力的贫困人口。区别于“输血式”扶贫只需要按照现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即201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变价格2300元,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识别出的贫困人口,“造血式”的森林碳汇扶贫[28]还须在此基础之上,强调在充分尊重扶贫客体的主观意愿、价值判断前提下,识别出森林碳汇扶贫的“可扶之人”(见图3-6)。具体到碳汇造林再造林而言,一方面,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讲,森林碳汇扶贫的目标人群是那些具备一定人力资本、自然资本和社会资本并愿意参与森林碳汇项目开发的贫困人口;另一方面,从实践层面来看,森林碳汇扶贫开发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不应该也不可能局限于贫困人口。因此,其理论启示在于,充分尊重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农户主观意愿和价值判断,考察农户参与森林碳汇扶贫开发的意愿及关键影响因素,讨论提高森林碳汇扶贫靶向性、精准性,推动贫困人口享有平等参与机会,构建提高贫困人口广泛、持续参与森林碳汇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的配套支持政策,是开展森林碳汇扶贫研究,提高森林碳汇扶贫瞄准精度必须关注的优先议题。

图3-6 森林碳汇扶贫精准识别逻辑线路

资料来源:邓小海、曾亮、肖洪磊:《旅游精准扶贫的概念、构成及运行机理探析》,《江苏农业科学》2017年第2期。

(二)精准帮扶

精准帮扶是实现森林碳汇扶贫“扶真贫、真扶贫”的核心,关键是要解决森林碳汇扶贫开发中“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如前所述,森林碳汇扶贫主体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更新的“变量”,围绕森林碳汇项目开发与减贫双赢,首先,客观上要求既要避免扶贫资源的精英俘获,又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区域所在的贫困村村主任和村支书、造林再造林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社长等农村社区精英的组织、示范作用,精准带动贫困人口参与和分享参与实惠,使之成为森林碳汇扶贫开发的参与和帮扶主体。其次,森林碳汇扶贫对象要瞄准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就是要在精准识别目标人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而异地对接个性帮扶需求,采取差异化的帮扶措施,赋予贫困人口平等的参与机会和权利,不断扫清或减少贫困人口通常存在的文化程度不高、造林营林技能与进入市场能力差、对传统生计依赖程度高、组织力量薄弱等参与障碍,不断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进而在推动项目开发可持续运营的过程中,达成应对气候变化与减贫双赢目标。最后,森林碳汇项目开发扶贫效应具有多样性、时间动态性与滞后性等典型特征,社区农户既是扶贫开发的受益主体,亦是生态建设的受损主体,他们在为项目实施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亦在生产、生活等方面付出了相应代价,客观上应获得包括碳汇市场化补偿在内的生态补偿,坚持因人因地施策,避免其代价高于受益。对此,就需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在面向贫困地区“扶业”,有的放矢地为森林碳汇扶贫可持续开发创造良好条件的同时,对症下药地面向贫困户“扶人”,尤其是破除瓶颈性参与障碍,促使贫困人口能够更有效地参与到森林碳汇扶贫的各个环节中,平等、充分、真实地表达利益诉求,公平、合理地获得参与实惠;二是如何充分关注森林碳汇项目开发对社区农户的负面影响,积极推动生态补偿政策与扶贫政策的有机衔接;三是如何在遵循国际森林碳汇减排标准、项目交易规则及合同条款的同时,充分尊重贫困地区传统农牧文化规范和民族文化习俗,发挥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双重作用,推动政策措施精准安排与文化精准引导。

(三)精准管理

精准管理是实现森林碳汇扶贫“扶真贫、真扶贫”的关键,是指围绕应对气候变化与减贫双赢目标,通过制度安排、政策调控以及计划、组织、调控、激励、考核等多种管理手段,对森林碳汇扶贫开发整个过程、环节和要素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核心是要解决“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等问题。首先,森林碳汇扶贫管理者,包括中央、省、市(州)、县、乡(镇)五级政府,尤其是县级以上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扶贫、科教、金融等相关主管部门。管理主体的多样性使管理职责与义务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三不管”和“踢皮球”等实际问题。因此,精准扶贫框架下的管理者应该是一个能够推动众多行政部门之间有效衔接与协调,能够整合森林碳汇市场交易、扶贫和林业生态建设等相关政策的管理主体。如在宏观层面,应在中央和省级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具有部门协调能力的森林碳汇扶贫领导机构。其次,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扶贫方式,森林碳汇项目是连接森林碳汇扶贫主体、扶贫资源、扶贫方式与贫困人口的桥梁,是森林碳汇扶贫系统工程的重点环节。森林碳汇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水平,不仅直接影响项目自身综合效益,尤其是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大小,而且会影响贫困人口的参与内容、参与方式、参与机会和参与程度,进而决定扶贫对象的受益面与受益程度。因此,管理重点既包括针对前期选点定位、规划论证、审核备案等的目标管理,也包括指向中期建设运营中扶贫资源整合,压实帮扶责任,健全帮扶内容、帮扶措施和益贫机制等的过程管理,以及贯彻项目开发全过程扶贫绩效中期考评和行业监管等。最后,精准扶贫框架下的精准管理意味着要对贫困对象参与状况、扶贫主体的帮扶工作及其成效等实行透明化、信息化、动态化、全程化监管。然而正如前文所述,市场机制主导下的森林碳汇扶贫开发交织着多元主体不同的利益诉求,要获得达到帕累托最优所需要全部信息的成本极其昂贵,往往容易导致作为“经济人”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这就需要着眼“信息效率”“市场失灵”“激励相容”,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和监管作用,因地制宜地对森林碳汇扶贫的激励性、保障性和规范性等配套政策及其考核、评价方式等进行调整,不断完善以贫困农户公平参与和利益保障为核心的益贫机制,从而在最大限度地避免精英俘获,满足多元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以市场化、产业化路径,达成贫困人口受益和发展机会创造的扶贫宗旨。对此,有必要实证研究三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针对农户参与森林碳汇项目开发方式的多样性特点,揭示农户生计资本和参与直接收益间的关系,进一步分类施策、优化森林碳汇扶贫路径;二是如何在积极降低森林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成本、扩大造林地块集中连片经营的同时,充分发挥项目社区动员、管理和协调等多种功能,推动双赢;三是如何在积极避免精英俘获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精英带动作用,促进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社区农户积极、主动地广泛参与,实现项目可持续运作与开发成果共享,并针对森林碳汇项目开发对精英群体示范、带动作用依赖的客观现实,深入解析森林碳汇扶贫益贫性与扶贫偏误,深入讨论应对气候变化与精准扶贫双赢的有效路径与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益贫机制。

(四)精准考核

精准考核是实现森林碳汇扶贫“扶真贫、真扶贫”的保障,其核心是要解决森林碳汇扶贫开发中“谁来考核”“如何考核”等问题。精准扶贫框架下的精准考核是由行业或民间咨询机构、专业评估组织等独立于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以“旁观者”身份,在项目实施的某一节点或结束后,对森林碳汇扶贫减贫路径是否有效、减贫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尤其是贫困人口受益大于成本以及发展机会保证等进行专业、客观、公正的评价,其评价结论不但可以作为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及时调整森林碳汇扶贫战略、优化配套支持政策的决策依据,而且能够督促扶贫主体在具体操作中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矫正扶贫行动偏差,更好地提高森林碳汇扶贫透明度,提升扶贫主体履约率与减贫绩效。这就需要针对森林碳汇扶贫效应典型的多样性、空间异质性、时间动态性与滞后性等特征,深入探讨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基于宏观尺度,构建可衡量、可考核、可把握、可督查的综合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定量评价项目开发综合益贫绩效;二是如何基于微观尺度,突出对贫困人口的人文关怀,开展森林碳汇扶贫效应农户感知评价,不断提升包括贫困群体在内的农户获得感、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 精准框架下的森林碳汇扶贫实践逻辑

从精准扶贫实践导向来看,就是要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核心理念,内化为推动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减贫双赢的实践。结合前文利益相关者分析,可以将精准框架下的森林碳汇扶贫相关实践主体分为各级政府、经营实体、社区精英、贫困人口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五大类,分别在森林碳汇扶贫开发过程中,履行各自职责,不断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的精准扶贫实践框架,贯穿到森林碳汇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建设、持续经营、监测评估的全过程。其实践机制可以概括为,作为森林碳汇扶贫管理者、调控者、监督者的各级政府,通过强化制度设计、整合扶贫资源、弥补市场失灵,制定瞄准和贴近贫困农户需求、鼓励造林实体尽可能多地吸收贫困农户参与的配套支持政策,全方位地对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实行动态和跟踪管理,不断为推动森林碳汇扶贫由聚焦贫困地区的“单轮驱动”型向既有区域整体,又更加强调精准到人的“双轮驱动”型变革与转型,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扶贫双赢。作为项目开发主导者、执行者、投资者的经营实体,在相关政策允许、支持和充分尊重贫困人口主观意愿的前提下,结合贫困社区、贫困人口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处理好森林碳增汇与扶贫的权衡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森林碳汇扶贫实践,并将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困难等向政府进行反馈,以便于政府调整政策。作为项目实施地块所属贫困村村主任、村支书、第一书记等基层扶贫工作者,参与造林再造林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社长以及德高望重的老者、宗族头人等社区精英,一方面发挥自身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带领贫困人口参与,共同分享参与利益;另一方面将减贫效果、存在的问题等向政府进行反馈,以便于政府调整政策。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指区别于第一方(各级政府、经营实体、社区精英)和第二方(贫困人口)之外的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通常包括独立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往往是行业或民间咨询机构、专业评估组织等,其独立于利益相关者之外,以“旁观者”身份专业、客观、公正地对森林碳汇扶贫实践过程,包括目标人口瞄准、减贫路径、益贫效果等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估。其评估结论既可以作为政府及时修订森林碳汇扶贫战略及配套政策的决策参考,还能够推动经营实体、社区精英在具体实践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矫正扶贫行动偏差,更好地达成有利于贫困人口受益和发展机会创造的核心目标,具体如图3-7所示。

图3-7 精准框架下的森林碳汇扶贫实践逻辑

四 精准视角下的森林碳汇扶贫分析框架

综上所述,精准视角下的森林碳汇扶贫开发,以应对气候变化与精准扶贫双赢为目标,以森林碳汇项目为载体,以贫困人口参与机会与权益保障为核心,以“扶真贫、真扶贫”为归宿,以森林碳汇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为支撑,是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贯穿于森林碳汇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建设、持续经营、监测评估全过程的一个有机整体。由充分尊重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农户主观意愿和价值判断,增强农户参与意愿、破除参与障碍,尊重民族传统习俗、减缓文化冲突,发挥社区及其精英组织示范作用、避免精英俘获,以及突出扶贫绩效综合评价和扶贫绩效农户感知评价等共同决定“扶真贫、真扶贫”的成效。这就是本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具体如图3-8所示。

图3-8 精准视角下的森林碳汇扶贫研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