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结语”部分
“结语”即“共同基础”一文的结尾部分。如果说以上30条由切斯特曼与阿罗约共同起草的共识,是在寻找两个学派之间共同点的话,那么“结语”部分二人逐一厘清的双方坚决不能妥协的观点,则充分暴露了两个学派之间的分歧所在:一是是否承认意义的稳定性,二是是否承认描写研究的客观性。
针对上文的第(10)条,二人对意义的稳定性展开辩论。面对后殖民理论的“意义不稳定”观点,切斯特曼先是让步,承认意义是不稳定的,需要受到语境的制约,但进而坚持,即便如此,意义受语境制约的程度总有不同,有些词语还是存在相对稳定的意义的,如“威茨大学”。阿罗约针锋相对地指出,意义是绝对不稳定的,即便是如“威茨大学”这样的专有名词也不例外。同一个词对不同的人必然具有不同的含义,人的“不平等”必然导致“意义的不稳定”。
描写研究认为,语言可以客观地代表外在世界及其关系,语言存在稳定的语义内核,这种语义内核可以先于语言而存在,“在翻译的转换过程中可以保持不变”。(Toury, 1986: 1118)描写研究也清楚认识到,意义是“不稳定的”,原因有二:第一,语境(context)造成意义不稳定。虽然语言各部分之间存在稳定的系统关系,但这种稳定的关系需要在不同的情境(circumstances)之下实现,因而产生不同的意义。有些词语的意义比其他词语更稳定(如“威茨大学”),是因为它往往出现在固定的几个有限语境里;另外一些词语的意义更加灵活(如“民主”“翻译”),是因为其出现的语境更为多样化。(Chesterman & Arrojo, 2000:156; Malmkjaer, 2000: 341-345)这种语境既包括直接的语言上下文,也包括文本所处的大的历史文化背景。第二,读者造成意义不稳定。不同的读者/译者对同一文本固然有不同的解读,同一个译者不同时间对同一文本的解读也并不相同。(Chesterman, 1998:220-221)但无论语境和读者如何变化,语言的内核还是稳定的,换言之,意义的不稳定是相对的,翻译研究考察的是稳定的语言内核如何在不稳定的语境下发生变化。描写研究的任务,就是描写意义在目标语里如何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哪些因素发挥了作用。
后殖民的话语理论(discourse theory)源自尼采、德里达等人的解构主义理论。例如,德里达认为意义存在于“延异的运动”(play of différance)中,因而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主要源于语言本身的多义性(Derrida, 1973/2003: 141-146),基本不涉及“人”的因素。以上文“威茨大学”为例,“大学”一词的意义由其在高等教育体制这一系列符号链中与其他符号(如高中、研究院、中国大学、西班牙大学等)的关系而决定,因而无法为之分配稳定的意义。后殖民意义理论的关键词则是“解读”(interpretation),“没有什么人或事物可以置身于解读的范畴之外而存在。”(Arrojo, 2002:67)既然是“解读”,则不可能逃脱主观性,不可能不受到解读者/译者的解读角度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无论是“威茨大学”这样的专有名词,还是“民主”这样的抽象名词,不同的人来解读,意义完全不同。意义不稳定,在后殖民派看来,是因为译者的主观视角、意识形态不同(Chesterman & Arrojo, 2000:158)。后殖民派之所以信奉德里达的理论,是因为他的理论解构了原文与译文之间的二元对立,颠覆了原文的权威地位。“没有了原始存在的代表,建立在真理、意义、存在、理性、目标这些稳定概念基础之上的西方大部分哲学和历史都将土崩瓦解。”(Gentzler, 2001:179)既然原文不存在稳定的意义,就不存在客观的意义供译者“复制”或“传递”过去,也就无所谓唯一的、正确的、主流的、“权威性”的对原文的解读,翻译就是创作,译者也是作者,享有与作者相同的权力和责任,后殖民翻译理论所支持的主要观念,如权力关系、译者主体性、反霸权等都获得了理论支撑。
针对上文中的第(9)(18)(21)(28)(29)条,二人辩论的重点是描写研究是否能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切斯特曼强调描写研究只描写不规定,描写的客观性通过科学的方法(实证研究)来保证。任何有关翻译的论断,无论是传统翻译研究(规定性、哲学思考式)的论断,还是后现代派有关权力、政治方面的论断,都只能先作为“解读性假设”进入描写研究,找到证据支持之后,这些假设才能作为结论接受。在他看来,描写研究的“描写”和“解读”是分开进行的,即先描写,后解读。阿罗约则质问:“谁在研究?”她认为描写研究的“解读”和“描写”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区分开来,只要有人的因素参与进来,“描写”就不可能客观,正如卢曼(Luhmann)所言,“观察者无法在观察观察对象的同时观察自己的观察。”(Hermans, 2004:146)描写研究无法保持“客观”立场,因为规范是“人”研究出来的,是人就有“立场”,其研究就只能反映自身的价值观、利益和意识形态。改换一个研究者,意识形态和利益不同,必然选取不同的验证方法,得到不同的结论。
后殖民研究否定了描写研究的客观性和研究结果的客观性。他们质问:谁在研究?他为什么研究这个?他有什么利益在里面?他可能客观吗?因为在他们看来,研究者背后都有自己的利益,都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根本无法做到他们声称的那样“客观”“公正”。所谓多数适用的规律/共性,不过是从研究者的主观视角得到的解读,反映的只是特定时间特定语境下某个或某些研究者的局部利益。此外,后殖民研究不能接受“共性”“普遍性”的概念。他们认为,每个人每个现象都是独一无二的,描写研究得出的所谓客观公正的、适合大多数人或现象的规律,其实是假象,是将某些人(专家、研究者、掌握话语权的人)的主观认识强加于他人(普通译者、读者),并以其掩盖压制少数派及弱小群体的认识。(Neubert, 2001:334-337)后殖民理论反对这种霸权,目的是为弱势群体、弱势理论求得发言权、生存权,追求伦理上的公平。由此不难看出,“共同基础”一文与之后持续三年的大讨论旨在“求同”,但最终二者不可调和的矛盾让这一愿望化为泡影。(Arrojo, 2002:141;Chesterman, 200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