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与数字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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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的“情绪”与文化认同

价值认同必须以实现文化认同为基础。文化认同的核心是价值认同。也是因为技术的发展,伦理和道德成为更重要的判断,人工智能自不必说,科幻电影中的人和机器无法分清也许终有一日会成为现实。而价值和文化的作用远非如此,它们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数字化转型的成败。

从个体角度看,如前文提到的,数字社会在“社会侧”呈现出结构扁平化、复杂网络化和社会微粒化的特征,整个社会进入以单个个体为粒度的“微观世界”。通常,从个体角度看,网民犹如一盘散沙,散布在网络空间的各个角落,而在实际网络中,人们已经围绕爱好、同学、同乡、亲友、家长等共同特征形成了一个个群体,如微信群,这种在线社群已经成为在线社交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为人们联络聊天、分享心情、发表观点的重要平台。

从群体角度看,网民呈现出以下行为特征:一是具有共性纽带,表现为具有共同的兴趣,或持相近的观点,或有共同的目标,由此形成不同的文化圈层,将现实生活中可能并不认识或相关的人连在一起,通过社交网络进行交流;二是规模与成员具有不稳定性且难有硬约束,入群与退群是完全自由的、随意的,极少有约束,成员的归属感大多不强,因此流动性较大,受群的吸引力和活跃度的影响,群的规模可能急速扩大,也可能迅速缩小;三是通常存在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是群中保持较高活跃度的少数网民,他们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制造和引导话题,在群体震荡中发挥凝聚作用;四是网民群体延续了一般群体的特征,最典型的就是从众心理,即使有不同的意见,也不愿意和其他人保持不同,且很多时候容易受到其他网友意见的影响;五是许多线上的交流代替了线下的真实接触与互动。社交网络一方面扩大了我们的交友范围,可以让我们和陌生人迅速建立联系、即时通信,另一方面也让个体显得更孤独,线下社会显得更为人情淡漠,毕竟人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线下进行面对面的深度交流。

社会群体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之一,对社会群体的心理和行为进行研究,对分析群体事件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当今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巨大的转型发展阶段的背景下。

一方面,借助互联网这个新工具,由于虚拟空间的隐匿性,群体情绪可能被操控和放大。古斯塔夫·勒庞认为,一旦群体形成,其成员个性便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受群体精神统一律的支配”,可能出现盲目的跟风、偏执的狂热、无责任感的冲动,即群体极化现象。

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情绪”尤其值得关注。在网络空间中,网友通过评论、点赞等方式,使其情绪得到一定的释放,相比于工业时代的厂房等实体场所,网络空间显得更加感性和生动,有着民意的回应和“情绪”的变化。网络空间绝不是一个仅由技术规则构建和制约的空间,其中充满了人文色彩和价值的追寻,因此对于网络空间的治理绝对不能仅从代码、软件等技术角度进行,人文关怀与情感关注也尤为重要。

群体的文化认同和圈层之间的互动成为网络空间的社交主流。于个体而言,伴随线下交流减少,网民作为“孤独”的个体逐渐形成了线上的“文化圈层”:既能够满足其倾诉和表达自我的需要,能够一吐为快,又可以寻求更多认同,以及对于某些事物的共识和共鸣。由于人具有同理心,网民在网络空间中进行互动(如评价和发表观点)时,经常会在无意间推己及人,网民的情绪可以相互传染。

当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生产效率提升、知识的产出量大大提升时,人类的精神诉求会更加强烈,圈层如同组织内的一个非正式组织,其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基于文化和价值认同更能形成网络空间整体的凝聚力。以认同为核心,能够维持群体团结的共有观念,这对于一个群体尤为重要。

整个社会有强烈的互动交往和信任诉求可以推动一个更具有价值凝聚力、更具有信任和秩序的社会的形成。技术固然很重要,但无形的文化和价值是引领人们内心的灯塔。越是碎片化的社会,越需要价值凝聚。相比于工业时代的社会,数字社会不仅更弹性、更智慧、更个性化,还更温暖、更感性、更有同理心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