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需明确发文动机与意图
公文是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交汇碰撞的结果。发文必要性指向客观实际,发文动机意图指向领导者主观期待。
动机意图,是领导者根据工作需要,期待公文在贯彻中产生的效果。
领导者判断文稿质量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否准确体现发文动机与意图。
领导者和拟稿人都非常清楚发文动机与意图的重要意义,但是吊诡之处在于,领导者的动机与意图往往不够清晰明确,甚至不断自我否定,“朝秦暮楚”。
动机模糊、推倒重来这两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并不少于动机明确、一以贯之的理想情况出现的概率。当面对复杂工作时,领导者的动机意图往往呈现如下动态过程:
没想法→有想法 不要什么→想要什么
这样想→那样想 笼统模糊→明确清晰
领导者动机意图的反复调整、不断变化,无疑会给拟稿者带来很大影响。“一稿二稿三四稿,最后确定用一稿”虽是带有夸张色彩的笑谈,但也反映了拟稿过程中部分真实情况。
领导者考虑的维度越多,统筹的因素越多,必然使动机与意图出现动态变化。很多时候,这种变化并非完全是领导者个人主观因素导致的。面对这种情况,拟稿人应当摆正心态,密切配合领导者在对文稿的反复推敲修改中,进一步明确发文动机意图。拟稿人应当充分认识到,领导者动机意图的变化,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
在行文之前,领导者必须明确发文动机与意图,哪怕还不够理想、“差点火候”。领导者审核时,如果文稿体现动机与意图不明确、不准确,领导者需要自我反思,原因是否为本人尚未明确动机与意图。
工作需求、文种类型、行文对象、场景情景等多种因素,导致发文动机与意图有多种多样的类型。
有的行文动机与意图只是增强感情,进一步融洽关系,无实质性工作。
有的行文动机与意图只是告知相关情况,无须对方采取行动措施。
有的行文动机与意图不仅告知情况,还希望对方配合行动,但并无强制约束力。
有的行文动机与意图只是提高对方思想认知水平,不针对特定工作事项。
有的行文动机与意图不仅引起对方重视,还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有的行文动机与意图只是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而有的则是希望上级提供帮助。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如果粗略归纳,根据是否指向具体行动这条标准,行文动机与意图大体可分为实践性动机和观念性动机两大类。实践性动机主要指向特定具体工作事项,侧重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要求。观念性动机主要指向认识、思想、情感等主观层面,侧重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基于这两种类型,结合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每次行文的动机与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