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消费状况
居民消费状况是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体现。201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49.9亿元,增长11.3%。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00.8亿元,同比增长11.2%;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9.1亿元,同比增长11.7%。这反映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同时也反映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的成效。
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稳增长,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略有降低。全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36.88元,同比增加874.18元,增长6.4%,增速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人均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60.8%,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稳增长和增速下降、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减少,是消费更加理性的表现。城镇居民消费主要方向集中在食品烟酒(3804.01元)、衣着(1616.03元)、居住(2898.83元)、生活用品及服务(887.9元)、交通通信(1709.82元)、教育文化娱乐(2026.52元)、医疗保健(1240.8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452.9元)“八大类消费”上,分别占消费总支出的25.99%、11.04%、19.80%、6.07%、11.68%、13.85%、8.48%、3.09%。这“八大类消费”同比呈现“七升一降”的现象。其中,食品烟酒增长7.4%,衣着增长7.9%,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1.2%,交通通信增长7.7%,教育文化娱乐增长5.7%,医疗保健增长21.2%,其他商品和服务增长15%,而居住则呈现下降态势,下降0.88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中,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占比有所下降,分别下降1.45、0.3、0.08个百分点;食品烟酒、衣着、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其他商品和服务占比上升,分别上升0.26、0.16、0.15、1.04、0.2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这种变化,呈现的特点是:生活质量在提高,发展型消费比重上升,生活由基本生活型向安逸享受型转变。全年城镇居民总支出中食品烟酒、衣着和居住等生存型消费类支出共8319元,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6.8%,比上年的57.9%下降了1.1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总支出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发展型消费支出共4977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4%,比上年的32.9%上升了1.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生活由基本生活型向安逸享受型转变,不仅反映在总体消费结构上,而且也体现在消费占比结构上。全年城镇居民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占比下降,而交通通信、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占比则上升。此外,食品烟酒和衣着消费支出占比的上升,体现了居民食品消费质量和生活品质的提升;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高增长和占比的提升,体现了居民健康意识的显著增强。
2014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稳增长,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却有所下降。全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991.69元,同比增加533.94元,增长8.3%,增速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人均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79.4%,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稳增长和增速提高、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下降,也是消费更加理性的表现。农村居民消费主要方向集中在食品烟酒(2054.29元)、衣着(539.69元)、居住(1480.46元)、生活用品及服务(343.87元)、交通通信(706.5元)、教育文化娱乐(928.48元)、医疗保健(770.2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68.18元)“八大类消费”上,分别占消费支出的29.38%、7.72%、21.17%、4.92%、10.10%、13.28%、11.02%、2.41%。这“八大类消费”同比呈现“七升一降”的态势,其中食品烟酒增长11.7%,衣着增长8.4%,居住增长4.3%,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1.3%,交通通信增长0.7%,教育文化娱乐增长10.2%,医疗保健增长19.1%,而其他商品和服务则下降1.3%。“八大类消费”中,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其他商品和服务占比有所下降,分别下降0.82、0.34、0.76、0.23个百分点;食品烟酒、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占比上升,分别上升0.91、0.01、0.23、1.0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农村居民总支出中食品烟酒、衣着和居住等生存型消费类支出共4074元,占整个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3%,比上年的58.2%上升了0.1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总支出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发展型消费支出共2405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4.4%,比上年的33.9%上升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支出占比上升,反映了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也体现了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更加注重生活质量。
2014年,全省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和结构的变化,除与居民收入增长有重要关联之外,还与各级各有关方面实施的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相关联。一是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对消费增长的促进。2014年,全省各级各有关方面大力推进了城乡商贸流通网络的建设。在推动电子商务建设方面,贡天下特产网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土特产商城,全年实现网络零售额达4.7亿元;侯马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网络零售额突破亿元;太原市建成“一网两平台”,实现了六城区和近郊商品配送全覆盖,新增社会配送网点10000余家,城区统一配送连锁店达1000家,乡镇协同配送农家店达13000家。在健全城乡商贸流通体系方面,推进大晋中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建设,兴建了晋中、太原和吕梁22个县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产地集配中心,促进大晋中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成功入选国家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打造了60条农产品流通链条;提升农家店信息化水平,建设改造了22个农村物流配送中心,为5000个农家店配备POS机,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和农家店联网,增加了农家店刷卡消费、移动业务办理、信息发布及代办业务功能,方便了农民消费;全面推进“15分钟便民商圈”建设,将便民商圈建设纳入了生活服务网络体系,升级改造了36个“15分钟便民商圈”,大幅提升社区消费生活便利化水平。在改善市场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开展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活动,加强了对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了省市县三级市场运行监测和商务预报平台的建立,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在促销营销方面,组织开展了“骏马迎春、福惠万家”活动、“全国消费促进月山西活动”、全省汽车行业“便捷服务、放心消费”促销活动、“大众美食”促销活动以及“幸福暖家”社区行、老区行、矿区行等大型活动。上述一系列商贸流通建设和举措,对全省城乡居民消费发挥了积极的支持和促进作用。二是旅游促销政策对消费增长的促进。2013年5月15日,省政府出台实施了推动“美丽山西休闲游”的重大措施。其核心条款是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49个A级景区实行头道门票打折优惠,并不设期限,其优惠幅度旺季为20%,淡季为40%。后来,又有35家集体、民营及集体、民营控股的A级景区响应,加入美丽山西休闲游活动。2014年,84家景区“美丽山西休闲游”优惠活动持续开展,在吸引游客方面成效十分显著,支持和带动了城乡居民的旅游、文化、购物等消费。此外,出台实施的促进信息消费、加快发展养老、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等政策措施,也较好地发挥了促进消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