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政治文化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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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御前奏闻的缘起和普遍存在

正如人们所熟知的,作为蒙古草原古老传统的忽里台贵族会议,盛行于蒙古国时期。而皇帝主持、若干枢要大臣出席的御前奏闻,又是窝阔台朝初见端倪的。

《元文类》卷五十七宋子贞《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云:

宣德路长官太傅秃花失陷官粮万余石,恃其勋旧,密奏求免……仍敕今后凡事先白中书,然后奏闻。中贵苦木思不花奏拨户以为采炼金银、栽种葡萄等户,公(中书令耶律楚材)言:太祖有旨,山后百姓与本朝人无异,兵赋所出,缓急得用。不若将河南残民贷而不诛,可充此役,且以实山后之地。上曰,卿言是也。又奏,诸路民户,今已疫乏,宜令土居蒙古、回鹘、河西人等与所在居民一体应输赋役。皆施行之……回鹘译史安天合至自汴梁,倒身事公……首引回鹘奥都剌合蛮扑买课税增至四万四千定……而近侍左右皆为所啗,上亦颇惑众议,欲令试行之。公反复争论,声色俱厉。上曰,汝欲斗搏耶?[3]

碑文所言“中书”,即窝阔台三年设置的掌管征收赋税、宣发号令及内外奏闻诸事的官署之一,其前身即大汗位下侍从官必阇赤。“中贵”乃怯薛执事官的代称。从窝阔台汗“今后凡事先白中书,然后闻奏”的敕令和苦木思不花、耶律楚材围绕着“拨户”的奏议及“卿言是也”的谕旨,不难窥知,大汗听取中书令(必阇赤长)、怯薛的进奏而做出相应决策以及中书专司内外奏闻制度,此时已基本形成。除了上奏,耶律楚材还在窝阔台驾前驳斥奥都剌合蛮扑买课税,甚至“反复争论,声色俱厉”,有“欲斗搏”之态。既然是“争论”且“欲斗搏”,当时肯定有奥都剌合蛮等辈在场陈述其扑买课税的意见,参与争论的臣下不止二三人。所以,上述史实可以视为蒙古国时期若干枢要大臣参与的御前奏闻的雏形。尽管它尚不成熟和完善,但在参加人非宗王身份、其职司非平等议政而以下对上的奏闻为主,大汗重在听取上奏和下达谕旨等方面,已经显露出与忽里台贵族会议的明显差异。

元朝建立后,御前奏闻逐步成熟,随着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的相继建立,参与人员也多以省院台大臣为主。王恽《中堂事记》说,中统二年(1261年)四月六日“诸相入见”,“因大论政务于上前,圣鉴英明,多可其奏”。十三日,“诸相入朝,以议定六部等事上闻,纶音抚慰,大允所奏,曰:向来群疑,焕然冰释”[4]。世祖朝以后,仍经常有“奏事内廷”,“廷臣奏事”,“凡省台卿监奏事……奏已,上或有所可否”之类的记载。[5]以上记录,虽然比较零散简单,但大体包含了若干大臣奏事和议论政务,皇帝“有所可否”、乾纲独断等基本内容,故不失元朝时期御前奏闻的概括描绘。

除了上述记载,元代御前奏闻的史实更多地保存在《元典章》《南台备要》《秘书监志》等官方文书中。为充分利用此类资料,尽量克服因缺乏系统完整史料描述而引起的困惑,笔者搜集了51例《元典章》等官方文书史实记录,特制元代御前奏闻相关情况统计表如下。

表1 元代御前奏闻相关情况统计表

续表

从统计表可以看到,51例御前奏闻史实记录,纵的方面涉及自世祖到顺帝的绝大部分时段(文宗朝暂时未找到相关记录),横的方面又包罗了行政、军事、财赋、刑法、监察、驿站等朝廷庶务。御前奏闻虽然没有被汉文典章政书作制度上的描述,但它的确普遍存在于元代高层政治活动之中。面对上述颇有说服力的史实,人们不能不承认:迄世祖朝前期御前奏闻已正式成为朝廷最高决策的主要方式,而且一直沿用到元朝灭亡。

51例御前奏闻记录中,中书省大臣参与得最多,达19次,如果加上尚书省的3次,总计22次。御史台8次,居第二位。秘书监6次,居第三位。宣政院5次,居第四位。枢密院最少,仅1次。中书省为朝廷政务总汇,地位高,职权广。它参与御前奏闻最多,合乎常理。御史台和宣政院都是拥有独立上奏权的官署,它们参与次数居第二、第四位,也属正常。奇怪的是,枢密院偏少而秘书监偏多。其实,秘书监参与次数偏多,是我们所引用《秘书监志》的史料较多而造成,显然属于偶然偏差。至于枢密院参与记录偏少,则可能是因为它掌管的军事多属机密,官方文书的公开记载本来就比较少。此外,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府大臣一同出席的御前奏闻也留有3次记录,而且都集中在顺帝至正十二年、十三年议定征讨红巾军等军国大事的场合。总之,从朝廷官署参与情况看,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别或一同出席的御前奏闻占多数。

有必要解释一个疑问: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元代不行常朝”,并没有皇帝“定期上朝接见百官,讨论政事的制度”[6]。这种看法与有关元代御前奏闻的一系列史实是否矛盾?是否影响元代御前奏闻的普遍存在?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

持“元代不行常朝”说的学者所依据的史料,主要是王恽、马祖常等人的奏疏。王恽说:“切见天下之事,日有万机,事重而当即行者,必须取自圣裁。宜恭请皇帝陛下,自非岁时巡幸,于端居两宫之时,视朝进奏,定立常限”;“军国大事,日有万机,须敷奏以时,听鉴有所,今殿庭庆宴,已有定仪,视朝之礼,尚旷而未行,行之正在今日。勤政之实,无逾于此”[7]。马祖常云:“百官朝见奏事,古有朝仪。今国家有天下百年,典章文物,悉宜桀然光于前代,况钦遇圣上文明之主,如科举取士,吏员降等之类,屡复古制。惟朝仪之典,不讲而行,使后世无所鉴观,则于国家太平礼乐之盛,实有阙遗。”建议“参酌古今之宜,或三日二日一常朝”[8]

王恽、马祖常的批评建议,主要是参照秦汉以来汉地传统王朝的皇帝定期视朝制度而发的。他们之所以提出非议,不外是忽必烈以降的蒙古皇帝没有像汉唐两宋那样,采取严格繁缛的礼仪,定时、定地接见文武百官,处理政务。事实上,在元人笔下类似“视朝”的记述,并不乏见。如《中堂事记》载,中统二年五月十二日,“有旨先召首相二三人入朝”。此外还有若干处“退朝”“下朝”“罢朝”等记载。[9]忽必烈以降不是没有“视朝”,而是采取了御前奏闻的特殊方式,进行最高决策。简言之,御前奏闻就相当于王恽所说的“视朝进奏”。正如后面笔者所言,这种御前奏闻方式,与汉地王朝文武百官均能参加的“常朝”有较大差别,即没有“定立常限”,时间不固定(“敷奏”不时),地点不固定(“听鉴”无所),参与者也只是少数省、院、台等大臣及怯薛近侍。在这种特殊“视朝进奏”方式下,大多数汉族臣僚“鲜得望清光”[10],自然会愤愤不平。在汉族臣僚沸沸扬扬的非议声中,御前奏闻的特殊“视朝”方式就被曲解和掩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