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单位主要是指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形:①未办理营业执照;②营业执照被吊销;③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
只要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即便存在非法用工,也承认其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