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版序言
萨拉米沙·蒂莱特博士
“你为什么认为那是强奸呢?”初次见面时,心理医生就这样问我。我以前从没把自己的遭遇称为强奸,而她抛过来的问题反复敲击着我,让我觉得既羞耻又茫然。许多年后,我仍然说不清哪件事让我更后悔:是没能答出她的问题,还是没有下决心再不去看那个医生?
1993年冬天,在我就读的宾夕法尼亚大学里,找到一位非裔女性心理医生可不是件容易事。当时,我大学时代的男友偏执地认为我需要帮助,疯狂地到处找医生。早些时候他就发现我不对劲了。当我们试着进行亲密接触时,他的手刚一碰我,我的身体就僵住了,脑子也乱成一团。脑子里的时间和空间开始崩塌,不知怎么的就回到了1992年10月的某天。强奸我的那个大四学生一边把鲍勃·马利的音乐开得震耳欲聋,盖住我不断哭喊“不要!”的声音,一边插入了我的身体。我扭动着想从他的身下挣脱,结果他插得更用力了,翻来覆去地折磨我,把我从上到下、从前到后地撕裂开来,肆意施暴。几个小时后,我跑回了宿舍,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装作自己根本没有被强奸,甚至拒绝像电视上常演的那种受害者一样立刻洗个澡。
我不肯把这件事称为强奸,尽管那一年我已经读了所有关于拳王迈克·泰森因强奸“黑人美国小姐”候选人德西蕾·华盛顿(Desiree Washington)而被判入狱的新闻报道。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罪的是他,但她的名誉跌入了谷底。那时候,就连我都怀疑她的指控不实,还指责她是进了男方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酒店房间与其发生完性关系后又反悔了。在我看来,强奸是只有陌生人才会犯下的罪行,而不是一位身为社会名流的约会对象或教室里坐在你旁边的那个人。另一些人则认为,历史上黑人男性总是因为被白人女性诬告强奸而遭受私刑,所以泰森肯定又是种族主义社会的一个牺牲品。虽然他们两个都属于“弱势”族群,但德西蕾·华盛顿遭到了唾弃:被简单地视为一个妓女,一个背叛自己种族的人。
而创伤已经在我的潜意识里安营扎寨了。关于那个夜晚的记忆以极端的形式不断浮现:急速的心跳;如雪崩般将我攫住的恐惧;在食堂或冯·佩尔特图书馆的书架边无意间遇到袭击我的人时,或者我的男友温柔地用手指划过我的脊背和面庞时,内心升起的那种想立即逃走的渴望。现在我知道,这些反应正是遭受过性侵的症状,而那时我却没能向心理医生解释。
过了4年,即1995年5月,我再次遭遇强奸(这次比第一次还残暴,是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对方是一个几乎不认识的人),在花了一学期的时间参加了一个帮助强奸受害者从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中恢复的实验项目之后,我才决定将自己的初次受害经历报告给相关部门。当时,那个案子还处在宾夕法尼亚州的5年诉讼时效期内。我坐在检察官面前,很担心他会质疑我——他是位年长的白人男性——而且我知道,因为没有什么证据,所以不大可能启动调查,起诉的可能性就更小了。令我惊讶的是,对方表示他相信我,因为编出来的故事里不会有这么多漏洞和自相矛盾之处。尽管如此,他还是无法推进此案,因为在侵害发生的1992年,宾夕法尼亚还没有“不就是不”(no means no)这项强奸条款,从法律上讲,必须存在人身暴力才能判定强奸。
官司虽然没打成,但我注意到了一些强烈的信号,它表明大趋势正向着有利于强奸起诉的方向发展。在华盛顿,参议员乔·拜登任主席的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了一系列听证会,最终于1994年通过了《反暴力侵害妇女法》(VAWA),并于2000年和2005年两次获得了再授权。在其中一场听证会上,《女士》杂志“校园性侵”项目(由美国心理卫生研究所创立,《危险的熟人》一书正是基于该项目创作)的首席研究员玛丽·科斯博士证实,在校园里存在着“约会强奸”。她的重要发现有:女性中有四分之一是强奸或强奸未遂的受害者,她们中有84%的人认识袭击者,而57%的案件发生在约会期间。于是,《反暴力侵害妇女法》成为第一部一揽子联邦法案,它要求承认并执行对性暴力受害者的保护令,为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执法单位和起诉机关提供支持以及合理配置政府资源、鼓励以社区为基础解决针对女性的暴力问题。
然而,法律和文化改革的每一点进步都必然伴随着反对的声音。举例来说,根据罗宾·沃肖在1994年第二版《危险的熟人》的前言中所言,迈克·泰森强奸案的审理过程中,他的律师、哈佛大学的法学教授艾伦·德肖维茨(Alan M.Dershowitz)质疑保护强奸案被害人的法律的合宪性,理由是这些法律违反了《宪法》第六修正案。而德肖维茨的做法并非个例。
上世纪90年代末,反对科斯的声浪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这点在她为本书新写的后记里也有所描绘。媒体全都热火朝天地挑动女性主义者和她们的批评者相互厮杀。从《花花公子》到《公众权益》(1),许多出版物上都冒出大量文章,攻击科斯的研究方法、术语定义和结论。这些攻击大部分都以尼尔·吉尔伯特(Neil Gilbert)的研究为理论基础的,这位加州大学教授将约会中发生的强奸称为一种“传染性幻觉”。
我在1998年之前并没有读过《危险的熟人》,不过今天去读仍是当务之急。那些年,我们亲眼见证了科斯的研究成果,很多时候还能直接从中受益。《反暴力侵害妇女法》不仅让高校管理者有了新的经费去对付性侵、家庭暴力、约会暴力和校园跟踪狂,还让学校里的活动人士在研究数据的支持下拥有了开展改革活动的力量。1999年,我和我的妹妹谢赫拉莎德·蒂莱特(Scheherazade Tillet)创作了多媒体剧目《一个强奸受害者的故事》(Story of a Rape Survivor),经费就来自塔夫斯大学妇女中心的《反暴力侵害妇女法》技术协助拨款。那时的大学校园里,以预防性侵为主题的公共艺术和宣传活动比现在少多了。可惜的是,源自1970年代、今天仍在大学里的活动人士和强奸受害者中很受欢迎的“收回那一夜”(2)学生游行,在1990年代末的大学校园里却绝迹了。好在我们参与了“晾衣绳计划”,它始于1990年代,匿名的性侵受害者会将她们的呐喊写在T恤上,在校园里永久展示。
此外,学生每年都会搬演伊芙·恩斯勒(Eve Ensler)的《阴道独白》(Vagina Monologues),这部由一位女性出演的单人剧于1996年在纽约首演,从而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女性性行为的话题,其中就包括性侵。这些演出引发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学生开始与本校的妇女中心紧密协作,后者不仅赞助演出,还为学校预防强奸和性侵的教育项目提供场地。今天,这些学生活动已经延伸到校园之外,相关收益都捐给了当地的强奸危机应对中心。
与此同时,男大学生在制止性暴力的运动中也表现得越来越积极。2000年至2005年,“穿她的鞋走一英里”游行(3)、全男生组成的“四分之一”(4)宣传队和“男人可以不强奸之校园勇士俱乐部”已经走进了全美各地的校园。
从很大程度上说,得益于妇女中心源源不断地从《反暴力侵害妇女法》获取的经费,谢赫拉莎德和我才能为《一个强奸受害者的故事》召集到一批黑人女性艺术家,以及来自哈佛大学、肯塔基大学、华盛顿大学和历史悠久的黑人大学——迪拉德大学和陶格鲁大学——的积极分子。最初,我们的观众主要是中产阶级白人女性。到了2005年前后,我们不仅发现来看演出的男生增加了,而且注意到学生观众中的大多数都是有色女性。换句话说,观看《一个强奸受害者的故事》的学生都受到了黑人女性主义哲学的吸引,我们既体现又实践着这种哲学——“交叉法则”(5)。
“交叉法则”是法学教授金伯莉·克伦肖(Kimberle Crenshaw)于1989年创立的,它阐释了不同形式的歧视是如何相互作用和相互叠加的——现在又发展出了新流派,不过多半是作为主流女性主义的批判方法,针对的是相对处于优势地位的中产阶级白人女性的需求,而不是那些同时面临种族、性别、民族或宗教压迫的女性的需求。对谢赫拉莎德和我来说,交叉法则包含一种女性主义叙事,能够解释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是如何共同作用、让有色人种的女大学生更容易遭受性暴力侵害的。我们的作品还与女性主义活动家阿伊莎·沙伊达·西蒙斯(Aishah Shahidah Simmons)的作品形成了对话,她从2006年起就开始带着自己拍摄的《不!一部关于强奸的纪录片》(NO! A Rape Documentary)去到各所大学,这部具有开创性的影片关注了非裔美国人群体内部的强奸。我们能够涉足这个领域,是以黑人妇女数十年积累的艺术成果和积极行动为基础的,这里面包括马娅·安杰卢(6)、托妮·莫里森(7)和爱丽丝·沃克等作家的作品,她们勇敢写下了许多故事,讲述强奸是如何影响了非裔美国女孩和女人的一生;还包括黑人女性主义社团“康巴希河写作团”(8)在1970年代所做的那些努力。我们还想改变与强奸受害者本身相关的重要特征,向主流反强奸运动将有色人种女性排除在领导层之外的现状发起挑战。正如罗宾·沃肖在《危险的熟人》1994版的前言(就在本文之后)中恰如其分指出的那样,熟人强奸最初被设想为一个以大学校园和中产阶级为核心的问题。可以想见,还需要再过许多年,需要出现新的社会媒介所引发的运动,才能让更多性暴力受害的交叉叙事和包容性更强的女性主义理论生根发芽。
时至2011年,新一代的学生活动人士已经成长起来,共同针对性侵采取了更多法律层面的努力。当年4月,一群学生和校友会成员提交了一份30页的报告,向教育部民权办公室投诉耶鲁大学没有消除充满性别敌视的环境,而且违反了教育法修正案第九章(Title IX of Violation)的反性别歧视条例。报告中列举了几个存在敌视文化的例子,其中有一份2007年由150名耶鲁医学院学生联署的请愿书,指控教授和同事性骚扰,包括动手动脚、恐吓威胁、言辞侮辱及强奸(这些指控校方并未给予充分回应)。报告还附上了一份流传甚广的“赛前侦查”电邮,里面有53位一年级女生的姓名、籍贯、宿舍号和“多少啤酒能把她们弄上床”;以及一个兄弟会宣誓中的恶搞活动——几十个男人聚在校园里,用各种带有贬损和露骨性内容的语言羞辱女生。
作为回复,民权办公室宣布将对这些指控展开调查,此举激励了更多高校里的更多学生有样学样,于是也有更多的性侵受害者敢于走到公众面前。接下来,民权办公室还给各高校发送了一封名为“亲爱的同仁”的信,特别强调了修正案第九章里关于性歧视的永久性条例。信中提醒各大学要肩负起他们早已遗忘的责任来,并指出这项法律在奥巴马执政期间将会得到强化。这份指导意见还要求各校任命一位协理员,负责调查和预防性歧视与性暴力;而且出台一份用以解释调查程序的书面政策;以及为遭受性骚扰或性暴力的学生提供咨询、更换宿舍或更换课程表等服务。作为结果,如果校园性骚扰和性暴力的受害者认为学校违反了这份指导意见,可以向民权办公室投诉。
2013年3月,《纽约时报》刊发了《大学社团联手对抗性侵》一文,详细讲述了西方学院、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阿默斯特学院、耶鲁大学的学生和教师如何在网上相互沟通、制定策略,以便更好地利用修正案第九章来表达他们对学校在性侵事件上不作为感到的焦虑和失望。他们专门采访了教堂山分校的学生领袖安德莉亚·皮诺和安妮·克拉克。文章指出:“这些为受害者发声的人讨论过创办一个正式的全国性组织,不过目前他们所获得的成功都是来源于对现代化媒介的利用,媒介让他们能够相互联系、收集信息,并以几年前还完全不可能的方式引发公众的关注。”此外,很难想象哥伦比亚大学学生艾玛·苏考维兹后来将成为这项运动在前推特和前meme(9)时代的看板人物,她创作了行为艺术作品《床垫性能(扛着这重量)》(10),用来纪念自己遭到性侵的地点,并公开要求学校让施暴者出来负责。
《时代周刊》也在2014年5月的一期中关注了蒙大拿大学的一系列性侵事件,并刊登了封面报道《美国校园里的性侵危机》。文章采访到了副总统乔·拜登,他促使校园性侵问题受到了奥巴马执政期间的白宫的格外重视。文章引用了全美强奸受害者的援助者们和学生活动人士早已熟悉的一组数据:“如果知道儿子有20%的可能性被枪指着,你就会仔细斟酌还要不要把他送进大学,”拜登带着不可思议地语气说,“天呐!但你把女儿送去了,而她有25%的可能性会遭到强奸或身体上的虐待。这简直无法容忍。”截至2014年底,民权办公室第一次将接受调查的大学公之于众时,55所大学赫然上榜。
随着校园抗议活动的成功以及全国各地的学生和校友纷纷根据修正案第九章的反性别歧视法提起诉讼,巴拉克·奥巴马总统也深受启发,组建了首个“白宫预防高校性侵特别工作组”。与此同时,一个由参议员克莱尔·麦卡斯基尔和芭芭拉·米库斯基领导的两党合作的立法团队提交了一份《校园安全与责任法案》(the Campus Accountability and Safety Act),参议员芭芭拉·柏克瑟和众议员苏珊·戴维斯提交了一份《幸存者帮扶和高校支援法案》(the Survivor Outreach and Support Campus Act)。那届国会结束前,这两个提案都没能在两院投票中获得最低票数,被委员会否决了。
当然,每引发一次关注,每交一份立法提案,对我们来说都是前进了一大步。就连“不就是不”这句对1997年检察官拒绝受理我案子而言至关重要的话,也得到了加州立法者的重新审视,并通过了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措施,要求所有接受公共基金资助的大学必须有一个“行就是行(yes means yes)”的标准。不过,这种引发对校园强奸进行整改的迫切程度清清楚楚地提醒我们,性侵是有传染性的,这个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与大约30年前《女士》杂志出版《危险的熟人》一书并完全颠覆人们看待强奸的惯性思维时并无二致。不管过去还是现在,反强奸运动都经历了巨大的抵制。
抵制的声浪不只出现在电视和网络中。迄今为止,尽管还没有哪所大学因为违反修正案第九章而被取消联邦资助经费,但是批评对校园性侵恶行进行整改的人抨击说,他们利用修正案第九章来推动大学的改革是出于政治动机。反对派将改革称为“不当程序”(11),认为高校的管理者、活动人士甚至奥巴马本人在惩戒强奸犯方面做得“太过头了”,侵犯了这些被告的人权,污蔑了“两厢情愿的性行为”。
最激烈的批评声浪来自一些政客、教授和记者,他们认为为了对付校园性侵行为而进行联邦立法是对政府权力的滥用,是在违反正当法律程序。举例而言,2014年10月,哈佛大学法学院的28位职员在《波士顿环球报》上发表了一篇社论,批判哈佛大学推出的一项新政策,该政策旨在以性别、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为基础来预防性骚扰和性暴力。“我们的关切如下,”文章写道,“判定是否存在所谓不恰当的性行为时,哈佛采取的措施有失最基本的公平和公正,对被告极其不利,也绝对不符合修正案第九章或规章的诉求。”同年,《新共和》杂志的记者朱迪斯·舒利瓦茨发表了《校园强奸案的被告也有人权》一文,将校园性侵的整改举措描述为“影子司法摇身一变成了大学校园里的准则”。紧接着,校园性侵案件被告的父母组建了“呼吁校园平权的家庭联盟”(FACE)和“救救我们的儿子”(Save Our Sons)两个组织,以保护他们的儿子免受虚假指控。
“救救我们的儿子”主页上有一个链接,里面是一本名为《校园强奸狂潮:正当程序在美国大学里遭到的攻击》(The Campus Rape Frenzy:The Attack on Due Process at American's Universities)的书,作者是K.C.约翰逊和小斯图尔特·泰勒,而这本书又是以他们之前的作品《直到沉冤昭雪:政治正确与杜克大学曲棍球队强奸案中可耻的不公》(Until Proven Innocent:Political Correctness and the Shameful Injustices of the Duke Lacrosse Rape Case,2008)(12)为基础创作的。作者的主张是,他们认为现在这股“校园强奸狂潮”迫使各个大学基本上假定被指控的学生有罪。在他们看来,这么做的结果就是“人们都会开始对无罪推定、获取无罪证据、交叉审问原告的权利以及正当程序等美国的基本政策视而不见”。二人重点批判了校内司法程序,认为它不是遭受性侵的女大学生的保护伞,而是专为被告设置的“消灭正当程序的十字军”或裁判所;因为他们秉持着这样一种谬论,即“任何宣称自己是受害者的人我们都要相信,而被指控的那个人肯定有罪”。
特朗普总统任命的教育部长贝琪·德沃斯一直高度认同这些反对观点。2017年1月,在德沃斯的提名听证会上,参议员罗伯特·凯西问她,如果(陪审团的)裁决将导致该学生受罚甚至开除,那么她在判断其是否应对性侵负责的时候,还会不会遵循“优势证据”原则(13)(而不是刑事案件中常用的“排除合理怀疑”原则(14))。2017年7月,被艾玛·苏考维兹指控强奸的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生保罗·南杰瑟(Paul Nungessor)不仅反诉学校,还由此带起了一波风潮:许多被控性侵的男生都以违反教育法修正案第九章、案件处理不当为由成功地起诉了他们的学校。同年秋,德沃斯宣布各大院校以后无需再遵循“优势证据”原则。作为回应,受害者的后援组织“停止校园强奸”(End Rape on Campus)在推特上创建了一个#DearBetsy标签,不断发布信息声援性侵受害者并支持其他受修正案第九章保护而免受歧视的人。
之后,正当校园性侵整改运动开始显得裹足不前时,另一个运动红火起来,它似乎颇有潜力,有望遏制最新一波的反对声浪。2017年10月,对电影制片人哈维·韦恩斯坦强奸和性骚扰的指控被公之于众,这是80多起此类指控的第一起。鉴于此,成千上万遭受过性骚扰和性侵的男男女女纷纷在网上公布了自己的经历,并注上了同一个标签#MeToo。这场运动的参与者遍布各行各业,从好莱坞明星到酒店服务员,不一而足。而侵犯者不仅要掌控他们的身体和事业,还想夺走他们说出真相的权利。接踵而来的是大量有头有脸的人物被控性侵和性骚扰,许多人因此从自己的位子上下来,包括新闻主播马特·劳尔(Matt Lauer);演员比尔·科斯比、凯文·史派西、达斯汀·霍夫曼和杰里米·皮文;喜剧明星路易·C.K.;参议员艾尔·弗兰肯;以及总统唐纳德·特朗普。
#MeToo即便不算是校园性侵运动的直系继承者,也可以说是它的姊妹篇了;这场运动最有力的地方在于它的不断自我修正。它将非裔美国女性、十几年前率先喊出“Me Too”这一口号的塔拉纳·伯克(Tarana Burke)奉为发起人。而且#MeToo运动还发展出了一个分支——Time's Up,这个组织由300多位好莱坞女性构成,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具体行动为目标,重点关注安全和职场平等。过去的性侵和性骚扰运动总是优先考虑单身、白人、中产阶级女性受害者,#MeToo则不同,更有包容性、交叉性以及代际之间的一致性。“全国农场工人联盟”——一个由现在或以前做过农场雇工的妇女组成的协会——写来了声援信,作为回应,好莱坞的女演员和制片人创办了Time's Up法律辩护基金会。
#MeToo是否能够在领导层和立法层,当然还有成员层等各个层面维持这种程度的团结,是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在发起一周年之际,这项运动遭到了重大挫折。2018年10月,参议院以50对48票通过了对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而投票之前,克里斯汀·福特教授刚刚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面前公开指证卡瓦诺在她上高中时性侵过她,还指控他在大学期间性骚扰过黛比·雷米拉斯(Debbie Ramirez)。与此同时,教育部长德沃斯审议了一项提案,内容是建议学校不仅要对性侵受害者予以支持,还应该重视那些被指控性侵、性骚扰和强奸的学生的人权,减轻高校等机构的责任。这些待议条款不仅缩小了性骚扰的定义,还提高了法律认定标准,现在那些学生就可以正式投诉学校没有恰当处理针对他们的指控了。为了与这种制度化的抗拒(institutionalized resistance)作斗争,越来越多的性暴力受害者开始走到公众面前,让自己经历的创伤变成能够改变选举、改变社会的强心针。最终,我们还是要在校园性侵整改运动的成功经验和局限性的基础上,继续关注那些最弱势的人群——有色人种女孩、跨性别和性别认同障碍的女孩以及各种边缘群体,一如#MeToo所追求的那样,彻底改变世界。在此之前,《危险的熟人》始终是我们的指南,带领我们走过所有过去和现在的抗争之路,让全世界知道并相信我们这些受害者的故事。
(1) 《公众权益》(The Public Interest)是一本公共政策方面的季刊,由知识分子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和厄文·克里斯托(Irving Kristol)创办于1965年。——译者
(2) “收回那一夜”(Take Back the Night)运动的宗旨是将大家聚集起来共同发声,反对强奸、性暴力、家庭暴力、家暴儿童等。这项运动遍及全美,一般包括点燃蜡烛守夜、合法游行、性侵受害者分享经历及其他形式的抗议活动。——译者
(3) “穿她的鞋走一英里”游行(the Walk a Mile in Her Shoes march),是2001年起由男性组织发起的活动,又称“反强奸、性侵犯及性别暴力的全球男性大游行”,通过让男人穿上女人的高跟鞋走路,让广大男性意识到性别刻板印象和性别暴力的普遍存在。他们的口号是“让男人来终结男人的性别暴力”。——译者
(4) “四分之一”(One in Four)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通过应用统计数据、相关理论和研究预防强奸和性暴力。该组织指出,“四分之一的女大学生一生曾经历过强奸或强奸未遂”,“四分之一的女性军人曾在服役期间经历过强奸或强奸未遂”。他们的项目分女性和男性两种,据称男性项目可以“降低40%的性侵行为的发生”。——译者
(5) 交叉法则/理论(intersectionality)是黑人女性主义研究的重要范式,主要观点是认为种族、阶级和性别等其他权力相互作用形成社会制度,而这些社会制度反过来建构出被这些特征所定义的群体。既要考察宏观层面上种族、阶级和性别三种压迫体系如何交织在一起,也要考察微观层面上的个体和群体如何在这样相互交织的压迫体系中获得现存的社会地位。——译者
(6) Maya Angelou(1928—2014),美国作家、诗人、黑人民权活动家,代表作是讲述其童年经历的自传六部曲,包括《我知道笼中的鸟儿缘何歌唱》(I Know Why the Caged Bird Sings,1969)、《以我之名相聚》(Gather Together in My Name,1974)、《唱啊,跳啊,就像过圣诞一样快乐》(Singin' and Swingin' and Getting Merry Like Christmas,1976)、《女人心语》(The Heart of a Woman,1981)、《上帝的孩子都需要旅游鞋》(All God's Children Need Traveling Shoes,1986)和《歌声飞入云霄》(A Song Flung Up To Heaven,2002)。——译者
(7) Toni Morrison(1931—2019),美国作家,曾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获得者。主要作品有《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70)、《苏拉》(Sula,1974)、《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等。——译者
(8) Combahee River Collective,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个激进的黑人女性/女同志组织,1974年至1980年活跃于波士顿。她们关于种族的社会学理论对黑人女性主义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宣言被认为是论述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的交叉性的先声的文献,该社团批判白人女性主义,考察性别主义、种族主义、异性恋主义和经济因素是如何交互作用的。——译者
(9) meme是指在同一个文化氛围中,人与人之间传播的思想、行为或者风格。作为一种流行的、以衍生方式复制传播的互联网文化基因,具有匿名作者等特征,简单来说就是社交软件上流行的视频、段子、表情包、“梗”等。——译者
(10) Mattress Performance(Carry That Weight),艾玛·苏考维兹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女生,在向学校报告自己遭男同学强奸之后,校方迟迟没有采取行动。于是她在校园内扛着床垫游行抗议。performance一词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双关语,既有“表演”又有“性能”的意思。——译者
(11) anti-due process,法律程序依据其对司法正义的保障可以划分为正当程序与不当程序。正当程序(due process),是英美法系里一条重要的法治观念和宪法原则。程序的正当性包含程序的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平等参与、自治、及时终结和公开等。——译者
(12) 杜克大学曲棍球队强奸案,是一桩引发全美关于种族、阶级、性别、大学教育等广泛争论的案件。一名非裔美籍脱衣舞女克丽丝托·曼格姆指控3名球员在2006年3月12日晚杜克大学曲棍球队的聚会上轮奸了她。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沟通,克丽丝托最终改口称三人仅为“通奸”,案件撤诉。——译者
(13) preponderence of evidence,这是美国的民事诉讼适用的证据原则,它是指在诉讼一方提供的证明所证明事实的盖然性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时,前者的证据将得到认可。——译者
(14) 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指在证据原则的指导下,通过质证与认证,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犯罪必须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也就是说,案件没有无法解释的疑问,案内证据形成严密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告有罪。否则,应按“疑罪从无”原则宣布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