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现实:中国民间宗教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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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政府对民间秘密宗教的镇压,比其前辈更加残酷。一方面,清当局继续使用铁血政策,大肆屠杀敢于举旗造反的教门领袖及其徒众。青莲教复兴不久,就遭到了上自皇帝下至各地督抚大员的全力剿捕追杀。道光二十五年(1845),李一沅等青莲教头目和骨干二十余人,先后在甘肃、陕西、湖广、四川等地被捕处死。邵雍:《中国会道门》第4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同治元年(1862)七月,清军“破金楼,屠其众,擒郜姚氏,斩于军前,士卒剖其胎而食之”。涂宗涛:《〈含晶道人自订年谱〉及其史料价值》,《天津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同治七年(1868),灯花教起义失败,教首刘仪顺等人,或被枭首示众,或被处于凌迟极刑。光绪十七年(1891),热河金丹道武装暴动失败后,其教首杨悦春同样被凌迟处死。为了镇压义和团运动,清政府不惜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使成千上万的义和团民倒在血泊之中。

另一方面,晚清政府继续企图从思想上消弥民间秘密宗教在下层民众中的影响。这一时期,清当局除了颁布大量上谕,严禁民间秘密宗教活动之外,还于光绪九年(1883)重刊《破邪详辩》一书。该书为道光年间直隶官僚黄育楩编著,集中代表了清代封建统治阶级攻击、诋毁民间秘密宗教的政治立场。该书包括《破邪详辩》三卷、《续破邪详辩》一卷、《又续破邪详辩》一卷、《三续破邪详辩》一卷四部分、卷首一卷,录康熙“圣谕”、《大清律例》禁邪类条文、道光帝关于王法中等案上谕。该书四部分陆续刊刻于道光十四年(1834)正月、十九年(1839)九月和二十一年(1841)七月,均为黄育楩自费刊刻,为北京五云堂书坊刊本。据作者《又续破邪详辩》自序,得知尚有一种道光年间直隶省城刻本。该书刊印后,经作者和各地官府散布者数以万计。在全国民间秘密宗教运动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荆州将军府于光绪九年(1883)再次刊印该书,还请出宗室祥亨作序,称赞此书“洵为有功世道之书”,借以在更大范围内抵制民间秘密宗教的影响。但晚清当局的任何对策都是徒劳的,直到清王朝最后灭亡,民间秘密宗教也没有被彻底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