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法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法的规范作用,即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则本身所具有的作用;另一种是法的社会作用,即法服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目的,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中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制裁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具体来说,法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两种模式:一种是授权性的、可以选择的指引,允许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决定自己的行为;另一种是义务性的、不可以选择的指引,要求人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从事一定的行为,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即法通过设定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
法的预测作用表现在: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自己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法的强制作用在于法能够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用。法的教育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既可以教育违法者本人,同时又对那些企图违法的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使其引以为戒;另一方面,通过对合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确认和保护,对人们的行为起着示范与鼓励的作用。
案例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在调整政治关系中的作用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第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自的行为界限,建立个人意志服从整个阶级意志的服从关系;第三,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阶级之间的关系,照顾和调整彼此之间的利益。
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创立、确认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第二,确立交换和分配的规则;第三,解决各种经济纠纷。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统治阶级在运用法律明确和调整阶级关系、维护其政治和经济统治的同时,还必须运用法来管理全社会的公共事务,执行一定的社会公共职能。所谓社会公共事务,是指由一定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具有全社会意义的事务,如交通运输、卫生管理、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