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漂泊的人
见到他本人之前,我已对他不寻常的经历有所耳闻。因此,我期待看到一个外表不凡的人,对我来说,似乎经历不寻常的人也应该有不寻常的外表。结果,我却看到一个相貌平平的人。他矮小瘦弱、皮肤黝黑、棕色眼睛,虽不到三十岁,头发却已花白。他一点也不起眼,即便见过五六次,也不会给人留下太深的印象,这种人在百货公司、掮客那里都能遇到,不会有人留意他。他身上的魅力少得可怜,结果这种可怜竟变得有趣起来:他的脸没有特色,仿佛某条街上一堵宫殿的围墙,而围墙背后却是雕梁画栋的院子、精雕细刻的龙、神秘精致的复杂生活。
他的整个事业却不同凡响。他生在一个外科兽医家里,曾做过伦敦警察厅的通讯员,也当过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商船的船员。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他放弃船员一职,设法穿越南美洲,从智利的一个海港出发,到达了玛贵斯,岛上的居民对这个白人很是友好,他在那里住了半年,又乘一艘去塔西提岛的纵帆船走了一段,然后,当上了一艘运送中国劳工去社会群岛的旧船的二副,来到了厦门。
那是九年前的事了,从那以后,他一直住在中国。起初,他在英美烟草公司找了份工作,但没过几年,便觉得工作无趣。那时候他已经学会了一些汉语,于是,便去了一家卖成药的公司,这家公司的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各地。三年时间里,他卖药的足迹踏遍中国很多省份,攒下了八百美元,接着,再次剪断了自己这只“风筝”的线。
他开启了自己一系列冒险活动中最不平凡的一章:从北京出发,装成一个贫苦的中国人,背着铺盖卷,拿着烟斗、牙刷,穿越中国。他住客栈,睡大炕,吃中国饭,太不容易了。他很少坐火车,大部分时候都在步行、坐马车、坐船,穿过陕西、山西,走过大风呼啸的蒙古高原,在荒蛮的土耳其斯坦经历过性命攸关的危险。他和沙漠的游牧民族生活过几个月,和运送砖茶的商队一起穿越过寸草不生的戈壁滩。最终,四年后,他弹尽粮绝,又回到了北京。
他开始找工作。在他看来,写作似乎是赚钱最容易的工作,一家设在中国的英文报社的编辑想约他写旅行见闻的稿子。我想他的难处是旅途见闻太多,难以选择。他见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光怪陆离的、印象深刻的、惊悚可怕的、引人发笑的、出乎意料的,所以他的见闻在英国人中可能是独一无二的。他写了二十四篇稿子,篇篇写得仔细详尽,用情饱满,读来受用。无奈他见闻多为偶然的,只能做艺术的素材,就好似陆军和海军军需品的目录,是富有想象力的人可以探索的矿藏,是文学的基础,但却不是文学本身。他是田野博物学家,耐心地收集了无限的事实,却没有归纳总结的天赋,这些事实只能等着某个比他有综合归纳能力的人来条分缕析。他收集的不是植物,不是动物,而是人,这些收集品富有想象力,但他对人的了解却很有限。
见到他的时候,我尽力想看到那些多姿多彩的经历对他有什么样的影响。尽管他满腹奇闻逸事、性格活泼、待人友好,有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愿望,可我却看不出那些冒险经历对他有什么深刻的影响。他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怪事,这只能说明他骨子里就有些怪异。文明世界使他厌倦,渴望逃离常规,因此,生活中的怪事让他开心,所以,他的好奇心永远无法满足。在我看来,他的经历只停留在自己的躯干里,永远不会成为心灵的一部分,或许这就是他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原因,相貌平平,心灵也同样无趣,仿佛一堵空荡荡的宫墙背后也是空荡荡的一片。他写作的素材丰富,可作品却索然无味,因为写作的重点不是依赖丰富的素材,而在作者本身,他应该是个有趣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