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非物质遗产保护与民俗学学者的使命
19世纪出现了一个有助于人们反思日常生活急剧变迁的辉煌术语:民俗(folklore)。这个创新的术语通过提供一个衡量变革的基准,帮助人们围绕变革展开思考。虽然民俗学学者们后来为“民俗”这个概念配备了其他用途,但民俗学领域在它出现之初就通过后视镜记录与诠释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变革,这些变革后来被描述为工业化、城市化——现代性。
民俗学领域通过它参与建设的多种媒介和机构来确定这些变迁的基准:博物馆、收藏、展览、音乐会、书籍与杂志、录音、电影、演出、节日、地方历史学会、大学教席与院系、档案馆、艺术理事会。我们知道的民俗学领域是作为现代社会公共领域的一部分,在过去200年中建立起来的。当然,这些机构和媒介的发展是为了跟上每一代人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挑战,因而当今天的民俗学学者谈论民俗时,与150年前我们前辈们头脑中的民俗只有部分重叠,当我们谈论“民”(folk)时,我们指的是本土实践形式、表达文化和日常生活的美学。
但我认为,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社会变革中,有一些特殊情况,民俗学领域在其形成之初就对此做出了回应。民俗学领域及其机构和媒介为某些社会中的某些阶级提供了一种基于特定历史的回应——这既是一种智识上的回应,也是一种情感上的回应——应对他们自身所处的正在急剧变化的环境,应对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说的那个时期特有的“情感结构”。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适于特定历史的方式,用于概念化、观察和感受与时间的关系,将过去与现在区分开来,并设想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的重叠和延伸。在一定程度上,这也关乎多样性的概念化,也就是说,收集、展示和理解人们看待世界的不同方式和存在于世界的不同方式,面对人们当时所经历的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表达方式,因为现代性的推土机以进步的名义消除了所有这些差异。“民俗”这个概念,以及民俗学领域的机构和媒介,有助于人们反思并把握这一过程。
我开篇就从这个视角来看待民俗的历史,因为我认为,随着过去50年来文化遗产概念的兴起,以及遗产领域及其各种媒介和机构的形成,都有益于镜鉴当下。这里既有明显的连续性,也有重要的不同之处。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社会变革有它的特殊性,而当前对遗产的关注正是对这种变革的回应。遗产领域也提供了一种特定于历史的回应,换句话说,这是一种直面当前和过去几十年所处环境和面临挑战的方式。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见证了遗产的激增,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称为文化遗产的事物在数量和种类上都呈指数级增长,谈论文化遗产的人数和人群也在呈指数级增长。
其中一些特殊的变革和挑战包括我们与全球化、新自由主义化、去殖民化、大规模移民以及大众传媒和旅游业相联系的变革和挑战。遗产领域的机构和媒介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手段,使我们能够将当代面临的环境、挑战和变迁概念化,使它们成为焦点,将它们付诸辩论,来接受、反对、促进和抗议,使我们理解它们,并通过各种遗产情感来感受它们,从赞赏、依恋和自豪,到震惊和愤慨。
在本书的结论中,我问道,“如果非物质遗产是解决方案,那么问题是什么?”。也就是说,人们打算用非物质遗产的概念和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公约来解决什么问题?我想,术语的这种反转,抓住了我探讨这个已经成为充满活力的研究领域的特殊性。与非物质遗产的当代激增相匹配的是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文物保护学、博物馆学、公共管理学和许多其他领域的大量研究。事实上,我认为,这些研究本身就是非物质遗产兴起的一部分,是遗产领域的产物,是遗产领域基于历史性对当前环境作出特定回应的组成部分。这些研究大都涉及被贴上非物质遗产标签的特定实践形式或表达形式,有的主要是描述性的,更多的是规范性的,有的则更具批判性。我在本书中提到了很多诸如此类的研究,它们补充并扩展了我提出的各种主张和观点。我认为本书则是用另一种方式补充了这些“普通百姓的非物质遗产”的案例研究,通过反转问题的术语,试图理解非物质遗产的“制造”(making):非物质遗产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它又带来了什么。不妨这样想,如果非物质遗产是一部电影或电视剧,那么本书可以成为一部关于“非物质遗产的制造”的纪录片。它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以下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机构民族志为基础,提供了关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和公约如何形成的幕后花絮——通过“从未公开的镜头”和对演员、导演、制片人等的采访。随后,本书将非物质遗产的影响延伸到世界不同角落,在那里,这一概念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人们将它作为反思变革的工具,同时也将它作为实现变革的工具,通过遗产领域的机构和媒介,改造人们与自身实践形式之间的关系。
时隔几年,我于2019年3月重返联合国,这次不是去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而是去位于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这个组织,我在2002年第一次向联合国介绍情况。这一次,我是去放映一部电影,作为“我的委员会”——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政府间委员会的代表们在午餐时举行的“边会活动”,近二十年,我断断续续地参加过这个政府间委员会的会议。在我放映的这部电影中,就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这个政府间委员会,电影叙述了关于其起源的故事,并展示了这个故事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两个机构的外交官之间的讲述,这个故事就是影片《山鹰之歌》(El Condor Pasa)的故事,本书的副书名指的就是这个故事,书中第二章叙述的也是这个故事。
我在会议室的后排通过桌上的话筒宣布:“这部电影是关于你们的,是为你们带来的,也是为你们放映的。”我的头在前面的大屏幕上放大了十倍。在我头顶上的玻璃隔间里,翻译人员将我的推介语同时译成法语、西班牙语、汉语、俄语和阿拉伯语。代表们戴着耳麦,对我这种与会议程序格格不入的强行推销咧嘴一笑——在翻译人员翻译我的话时有几秒钟的滞后——但效果很好。在出席委员会会议的大约100名代表中,通常会有20—30名代表参加边会活动,但这次活动却爆满了,有50多名代表争夺空出的座位。
电影放映结束后(片长30分钟),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讨论时间。如果不是只带了一套摄像机和话筒的话,我可能会把所有的镜头和音频制作成这部电影的续集——《山鹰之行(第二部)——飞向日内瓦》。这部影片讲述的故事的一个重要部分,围绕秘鲁和玻利维亚两国政府对安第斯山脉的一首乐曲的相互抵牾的诉求而展开。20世纪70年代,随着保罗·西蒙(Paul Simo)和阿特·加芬克尔(Art Garfunkel)以《山鹰之歌——如果我可以》之名被纳入他们最畅销的专辑《忧愁河上的金桥》中,它登上了音乐排行榜。在电影放映后的问答环节,来自玻利维亚和秘鲁的代表们就这首乐曲的作者和来源进行了反复争论,他们都是能言善辩、见多识广的外交官,争论极为激烈且出乎意料地紧张,几乎没有时间考虑其他问题。当他们从历史、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对各自国家有关“山鹰之歌”的权利主张进行辩论之际,在全神贯注、无法插话的50名外交官听众面前,我想,哇!这正是吸引我进入这个主题的原因,也正是最初促使我进入这个领域的原因。
不过,这个事件也证明了民俗研究的学术领域,与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组织更广泛的政策论坛之间的反馈循环。事实上,这部电影本身讲述了玻利维亚政府在1973年寄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的一封信的故事(本书第二章有更详细的叙述),据这个故事所述,玻利维亚政府是出于对美国音乐人和全球音乐产业“窃取”“山鹰之歌”的民族义愤(遗产情感之一)而发出这封信的。这个故事把在巴黎收到玻利维亚的这封信描述为一个起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民俗及其他非物质遗产领域的努力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民俗及其他传统知识领域的努力的起点,最终导致(故事的结尾是)200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政府间委员会和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非物质遗产公约》)。
当你读这本书时,很可能会忽略的一点,已在第二章顺便指出,即玻利维亚寄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的信所附的详尽备忘录的作者,正是茱莉娅·埃琳娜·弗顿(Julia Elena Fortún),她是一位造诣很高的玻利维亚民俗学学者,著述颇丰,写了很多关于玻利维亚流行音乐、舞蹈、手工艺、饮食方式、节日和岁时风俗的书籍,还曾在玻利维亚教育和文化部工作(在那里她创建了民俗司),建立了国家人类学研究所,并组织了玻利维亚第一次全国民俗学会议。换句话说,2019年我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放映电影以及随后外交官们的讨论,只是民俗学领域与联合国的国际组织之间长期交流的一个小片段。事实上,国际民族学与民俗学学会(我在2013年至2017年担任该会会长)最初创建于1928年(当时名为“国际大众艺术委员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直接前身——巴黎国际智力合作委员会的一个学术性的附属委员会,该委员会构成了国际联盟(联合国的前身)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从学术到政策的影响路径在不断的反馈循环中来回运行。像茱莉娅·弗顿和我这样的民俗学和人类学学者多达数百名,他们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大众艺术和传统的工作作出了直接的贡献,这还不包括成千上万在地方和国家层面上为这些国际公约、准则和努力的辩论与实施作出贡献的人。
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政府间委员会的一种方式是,将它们视为民俗研究这一未被规训的学科之历史的组成部分,而这一学科通过各种系科化,在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学和历史学中被宽泛地理解。民俗学这个领域——即我们对民俗及其他传统知识或非物质遗产的现代理解,以及围绕着它们的研究、保护和促进所建构的现代体制,通过国际谈判、公约等在其他事物中积极地建构了自身。民俗学和人类学学者直接参与国际谈判本身只是冰山一角。在冰山的下面,可以发现民俗研究领域的理论、概念和观点在国际进程中的再循环、再排演和再解释,它们被纳入谈判,转化为公约文本,并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实施该公约的方式中重新出现。
我认为,这将我们引向一个相当有趣的民俗学学科概念:这门学科不仅仅是学术性的,不仅仅是在教育和研究部门或科学期刊上,而且也是在公共领域、在实践和政策领域中展开的。可以说,民俗学学者一直都在那里,民俗学也一直属于那里。民俗学的使命从来都不仅仅局限于记录和研究,它的最终目标也始终是影响人们评价和实践自身文化的方式。
这种对民俗学究竟是什么,以及我作为一名民俗学学者对它如何理解,是我通过写这本书给自己上的最重要的一课。因为写作是一次发现之旅:不是把自己已经知道的东西写下来并发表,而是通过写作来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事先不知道的新东西。至少对我来说,写作是这样的,而另一方面,还可以从与读者的相遇中(在会议中,在课堂上,在电子邮件里)学到更多的东西,读者会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发现他们和我可能事先都没有意识到的东西。电影和与观众相遇同样也是如此,比如2019年3月在日内瓦举行的午餐会边会活动。
归根结底,这种相遇是我在这里试图描述的反馈循环的组成部分,现代社会通过这种反馈循环建立了各种机构——如大学、研究院、期刊、出版机构、博物馆、文化中心和政策机构——这些机构负责建立它们的反思性的自我意识。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促进和保护文化遗产已经成为这种现代自我意识的一个焦点,如今已通过非物质遗产的概念和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公约,扩展到人们的各种实践形式和表达形式之中。因此,归根结底,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努力和对这些努力的批评,都是同一个现代反思机制产生的同一种话语的一部分。换句话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委员会、我的书和电影,都是这种反思机制的产物。事实上,它们都可以被看作是广义上的现代民俗学的表达形式。而这个学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提高社会对自身的反思意识,教会人们如何理解自身的实践形式,如何评价自身的实践形式。也就是说,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把“民”变成民俗学学者。1977年,我的导师美国民俗学学者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问了一个著名的问题,“谁是民?”。在向他的读者发问时,他的回答在当时是激进的,但至今仍然是正确的,“在他者中间,我们是!”。当然,这个回答的含义是,对其他所有人来说,也是如此。这里我的论点的含义是,反之亦然:“谁是民俗学学者?”——我们可能会问。而答案,引用邓迪斯的话,就是“在他者中间,我们是!”。对其他人来说,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