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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针刺以泻为先
“风、寒、暑、湿、燥、火无形之气,每常由络入经;气、血、痰、湿、积、聚有形之物,每常由经滞络。”无论是外来之邪,还是内生之患,留于人体皆是病。所谓是病必有邪,无邪不成病,病邪一日不除,患体一日难安。故治病当以祛邪为先务,针刺当以泻法为首着。
或曰:“虚则补之,实则泻之”,乃千古明训,尔今不论虚实概以泻法为先,用之实证则可,施于虚证,毋乃犯虚虚之戒哉。
答曰:《经》云“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又“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虚邪实方致病,从邪正相争之病机来讲,不外乎正虚、邪实和虚实夹杂。
纯虚、大虚之人,即神亏气虚形羸者,则是:阴阳俱不足,勿以针,当以甘药,或用灸法,《内经》已有明文,非针之所宜。
所谓实证,也是相对正虚而言,邪气偏盛,自当祛邪为主。
虚实夹杂之证,则需根据邪正双方力量之具体情况,而分为大泻、小泻,亦可补泻分先后,先泻后补,祛邪以扶正。
其实,从针灸学角度来认识疾病,不过是邪正相争而致脏腑经络的气血阴阳失调而已。邪正并存于体内,病邪由经络至腧穴,欲出无门或欲出不畅,针刺就是开穴启闭、打通出路,以使病邪排出体外。所以,针刺当以泻为先,邪去则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