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数字经济时代,线上纠纷解决机制的横空出世和迅猛发展,成为中国数字法治新图景新格局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据统计,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5年的21.8万亿元增至2021年的42.3万亿元,全国网上零售额2021年达到13.1万亿元,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年)》显示,2017—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7.2万亿元增至45.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32.9%提升至39.8%,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网络交易纠纷的快速增长,产生了对线上纠纷解决机制的强大需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也推动大量线下纠纷涌向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另一方面,中国政府部门、司法机构、企业组织等各方主体及时回应社会需求,加快创建和完善各具特色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在规模、技术、质量上居于全球前列甚至领先地位的线上纠纷解决体系。例如,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在线调解纠纷1084万件。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韩烜尧博士以“我国线上纠纷解决机制(ODR)研究”作为其博士论文选题,开展对线上纠纷解决机制的系统研究,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篇博士论文具有以下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前沿性强。尽管前些年就有一些著作和论文探讨线上纠纷解决机制问题,但相对于近年来日新月异的发展实践,这一领域仍然是一个有待深耕细作的前沿性学术荒原。该文全面分析了我国线上纠纷解决机制从跟跑到并跑再到某些方面领跑的弯道超车的发展进程,显示了作者较强的前沿性、前瞻性学术把握能力。二是系统性强。该文从概念界定、历史演进、应用场景、体系架构、正当性原理、功能优势、时代意涵、发展局限、完善进路等维度立体化地分析阐释线上纠纷解决机制问题,提供了一幅较为清晰而准确的中国式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全景图。三是本土性强。该文从“枫桥经验”、诉源治理等本土概念和经验出发审视线上纠纷解决机制的时代价值和功能优势,富有说服力地揭示了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在数字法治时代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四是创新性强。该文将传统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扩展扩容为集民间类、司法类、政务类线上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共治和协同共进型的数字治理格局,将线上纠纷解决机制从定分止争的解纷机制上升并构建为具有“线上纠纷线上解决”和“以网治网”解纷逻辑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将线上纠纷解决机制打造为互联网时代“网上枫桥经验”新名片等观点,具有较强的启发性、创新性。
在韩烜尧博士的博士学位论文即将付梓之际,作为他的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我仅以此短序表示祝贺!同时,也祝愿韩烜尧博士在今后的求学治学之路上,产出更多高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的繁荣发展作出新贡献!
是为序。
黄文艺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