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成才
杨万里的《鸦》、白居易的《池上》等诗歌充满了童趣,辛弃疾所写的“最喜小儿亡赖”,则表达了小孩顽皮、可爱、天真、纯净的情景。古代能够脱颖而出的儿童形象,像黄香、孔融、曹冲、车胤等,如《世说新语》中描述的士族儿童,基本特征都是早慧伶俐、大雅宏达,有着鲜明的过人之处。
古代蒙学的学习目的在于功名、学问、修身、技能这几个关键词。崔学古列举了老师如何从以上几方面循循善诱:“上之动以圣贤德业,次之动以功名富贵,再次之惕以利害祸福。”[39]子弟都被寄予厚望,居家则孝,居官则忠,光宗耀祖,勿坠家声。教小孩“数字”“认字”或“耕作”等知识与技能的年龄,从宋代以来,平均大约每百年就提前1岁。[40]
追求功名对蒙学的影响最大。作为士大夫阶层,通过制度化的科举制度从社会中选拔精英,保证了精英来源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也维持了社会文化秩序的整合和稳定。[41]以科举目的来看,蒙学是科举应试的预备教育,是走向仕途的第一步。《红楼梦》中,贾政问李贵宝玉读书的情况,李贵回说已经念到第三本《诗经》,贾政说,哪怕再念三十本《诗经》,也是掩耳盗铃……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齐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到后来,再度进入私塾,贾政声色俱厉地训斥宝玉:“比如应试选举,到底以文章为主。你这上头倒没有一点儿工夫。我可嘱咐你:从今日起,再不许作诗作对的了,单要学习八股文章,限你一年,若毫无长进,你也不用念书了,我也不愿有你这样的儿子了。”他还对塾师贾代儒说:“我今日自己送他来,因要求托一番。这孩子年纪也不小了,到底要学个成人的举业,才是终身立身成名之事。如今他在家中只是和些孩子们混闹,虽懂得几句诗词,也是胡诌乱道的,就是好了,也不过是风云月露,与一生的正事毫无关涉。”何为一生的正事?与立身行己、扬名立万相关,幼学作为奠基和依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学的实在太多了:
从古未有止读四书一经之贤士,亦未有止读四书一经之名臣。故欲知天下之事理,识古今之典故,欲作经世名文,欲为国家建大功业,则诸子中有不可不阅之书,诸语录中,有不可不阅之书,典制、志记中,有不可不阅之书,九流杂技中,有不可不阅之书。[42]
陆世仪明确提出了儿童的不同学习阶段和其学习内容:
凡人有记性,有悟性,自十五以前,物欲未染,知识未开,多记性,少悟性。十五后,知识既开,物欲渐染,则多悟性,少记性。故凡所当读书,皆当自十五前使之熟读,不但四书五经,即如天文、地理、史学、算学之类,皆有歌诀,皆须熟读……今人村塾中开蒙,多教子弟念诗句,直是无谓。[43]
王筠《教童子法》规劝世人,功名、学问、德行应当并行,切不可只顾功名而抛下学问和德行,设若无论如何也中不了功名,最后落得一无所有,悔之晚矣:
功名、学问、德行,本三事也,今人以功名为学问,几几并以为德行。教子者当别出手眼,应对进退,事事教之,孝弟忠信,时时教之。讲书时常为之提倡正史中此等事,使之印证,且兼资博洽矣。学问既深,坐待功名,进固可战,退有可守。不可痴想功名,时文排律之外,一切不学。设命中无功名,则所学者无可以自娱,无可以教子,不能使乡里称善人,士友称博学;当此时而回想数十年之功,何学不就?何德不成?今虽悔恨而无及矣!不已晚乎?[44]
对于前人来说,求取功名的结果固然重要,过程同样重要。可以和千军万马一起过狭窄的独木桥,但别忘了给自己铺垫更为旷达的道路。像杜甫、柳永、陆游、李时珍、徐渭、蒲松龄、吴敬梓、左宗棠,这一连串的名字,都是科考的失意者,但他们仍然得以青史留名,即因为他们走上了科举之外的别的路径。如果他们一意求取功名,那么最终将成为悲悲切切、凄凄惨惨之徒。
追求修身如李新庵《重订训学良规》:世间与其多一秀才,不如多一好人,“立基在不屑不洁四字,用功在谨言慎行、改过迁善八字,纵有大学问,大经济,离此十二字,终为小人之归”[45]。追求技能如《山东庄农日用杂字》这类书即是为了人们学习技能应运而生,人生天地间,庄农最为先,要记日用账,先把杂字观。追求耕读,即“耕读传家”。“耕”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体的社会的物质需要;“读”是文化传递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学而优则仕”的唯一方法。梁漱溟曾经指出“在中国耕与读之两事,士与农之两种人,其间气脉浑然相通而不隔”[46],也包含着这一层含义。或者说,进可入仕,退可耕读,不失为一种理想的生活形态。“耕读传家”同时作为一种家风,也为诸多小康农家、出自乡间的官宦人家、乡间知识分子等所强调。如前所引,梁启超自述家世时曾说过“启超故贫,濒海乡居,世代耕且读”[47]。梁启超的祖父梁维清考中秀才之后,置田十余亩,购置经史书籍,在屋后空地上建了“留余书斋”,教授子弟。
为了儿童的成才,教师也会时常敲打不好好学习的孩子。有意思的是,珠江三角洲一带称私塾为“卜卜斋”,“卜卜”是指旧学老师惯用二寸方木,敲打教案,状似警钟般维持课堂纪律,有时也以它敲打不听话的学生,发出“卜卜”之声,而“斋”是指书斋。民间有俗语“男服学堂女服嫁”,不论怎样顽皮的男孩或者女孩,只要送到学塾或嫁到婆家去,便会服服帖帖的。[48]有被先生的戒尺吓得结巴的[49],私塾的威慑力和冲击力不可谓不强。对于六七岁的儿童,好言相劝,勤于引导。对于八九岁的儿童,则可偶尔罚责,“略用教笞,此在一两月或半年一用”,不可使得儿童习以为常,但“责则须威”,或者事先约好劝解的人,以便留有余地,而且空心毋责,方饭毋责,毋乱责,毋出不意从背后掩责。等儿童到了十四五岁,应该“循循诱掖,自当水到渠成”[50]。也就是说,尤其是对八九岁的孩童,如有越界行为,必须教以笞之。“孝子不生慈父之家,忠臣不生圣君之下”,溺爱的父亲教育不出孝顺的儿子,圣明的君主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就不会有臣子直谏表达忠心的机会。所谓“棍棒出孝子”,则可以说是人人皆知,吃过这句话苦头的不在少数,它让成人以打骂为手段的教育有了合理的说辞。
依照古代家庭伦理,历史上的儿童生活在“父为子纲”的大环境中,生活在君臣关系、父子关系的夹缝里,隐没在成人的遮蔽下,难寻其迹,难闻其声。当然,这里的“子”并非专指幼童,而是一种身份的划定,也有可能是很大年纪的成人。如同“童生”,是不论年龄大小的,明清科举时凡应考生员(秀才)者,均为儒童。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构成,对于我国孩童的生活可谓影响深矣。总体上来说,气氛是严肃的。人们不是在等待一个孩子的成长,而是急切地盼望他长大。人们普遍使用道德约束,通过严厉的管教,致力于培养儿童的“静”与“敬”,致力于儿童的成才。对于现代的人们来说,如何能够慈爱而不溺爱,引导而不逼迫,约束而不控制,培育孩童活跃的精神和健全的人格,是做父母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