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架构:顶层设计+五大模式+重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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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对钱定价,也对人定价

大部分公司都是按出资比例给股东分配股权,这样的分配方式没有体现贡献度的合理价值。

赵某、梁某、钱某3人合伙开公司。其中,赵某出资50万元,占股50%;梁某出资30万元,占股30%;钱某出资20万元,占股20%。

1年后,梁某提出离职,但希望保留股权,原因是公司没有规定合伙人在离职后必须退股。这样一来,梁某没有参与公司后续的任何经营,却占了30%的股权,这对参与公司后续经营的赵某和钱某来说是不公平的。

对此,最合理的解决方法是谁创造价值,谁获得利益,即既要对钱定价,也要对人定价。资金只占合伙人全部股权的一部分,而剩下的部分应该分配给作出贡献的人。

按照公司的整体估值,上述案例中资金占股的比例应该控制在30%~70%,余下的份额可以对作出贡献的人进行激励。按照这样的分配方法,即使梁某在1年后离职,也只能保留一部分股权,并不能对公司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