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语气句类观的严重缺陷
上节我们简单回顾了汉语句类观的发展脉络和演进方向,从马建忠、黎锦熙以助字(语气词)为纲到章士钊、何容等以句子的语气为纲再到三个平面理论以句子的交际目的或用途为纲,汉语句类观经历了从词法平面到句法平面再到语用平面的过程,可以说,在对句类性质的认识上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也越来越接近问题的本质,然而却也一直没能摆脱“语气”的束缚。可以看出,传统句类观是以语气句类观为“主流”和代表的。然而,语气句类观和它所概括的理论解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缺陷,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充满了矛盾,从而导致了对有关语言现象解释的模糊和矛盾,也使研究者在有关“陈述”、“疑问”之类的句类划分方面裹足不前。
①没有一个明确一致的分类原则
首先,对语气的认识和范围众说纷纭,没有一个明确一致的说法。从目前国内的主要研究成果看,对语气范围的处理有三种做法。第一种方式是将语气的类别严格控制为“陈述、疑问、祈使、感叹”四种,而将其他的语气类别都作为口气处理,如大多数语法教材。第二种方式是把所有的“对句中命题的再表述”统统看作为语气,如贺阳(1992)的语气类别就有十三大类18小类。第三种是折中的方式,如孙汝建(1999):“广义的语气包括语气和口气,狭义的语气只有四种:陈述、疑问、祈使、感叹。口气包括肯定、否定、迟疑、活泼等。”由于对什么是语气本身都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一致的认识,那么在这个基础上再以语气为标准来划分句类必然就会出现莫衷一是的局面,造成理论认识上的混乱。
其次,按语气把句子分成“陈述、疑问、祈使、感叹”四类主要是受到传统英语语法的影响。讲英文法的书里通常把句子分为四类,即declarative(陈述句),imperative(祈使句),interrogative(疑问句),exclamatory(感叹句)。何容(1942)指出英文法里把句子这样分类,是不合理的:“这样分成的四类是不能并列的:declarative应该是和interrogative对立的,因为一个句子不是interrogative,便是declarative;exclamatory则只能和noexclamatory对立,因为任何一个语句要是所带的感情超过了平常应有的程度,都可以成为一个exclamatory sentence(感叹句),不管它是declarative(陈述句),imperative(祈使句)还是interrogative(疑问句)(因此任何带强烈感情的句子都可以标以exclamation mark)。正是因为这种分类法不合理,所以西洋文法学者早就把它废弃不用了。”
②缺乏可操作性
从语气的角度来考虑句子的分类,从理论上讲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句子语气的范围不好确定,语气本身比较抽象空灵,因此就缺乏可操作性。张斌(1992)曾经谈到过面对这个问题时的困扰:“常见的语法教材依据语气把句子分为陈述、疑问、祈使、感叹四种,同时又提到句子的语气有肯定与否定的差别,强调与委婉的不同,等等,那么,句子的语气究竟有几种,未免难以回答。”汉语语气系统的丰富和复杂,使我们对汉语语气的分类不是失之过窄就是失之过宽,很难取得一致的见解,齐沪扬(2002)指出:“自《马氏文通》问世后,无论是早期的语法研究,还是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语法研究,都很少有人把整个汉语的语气系统描写清楚”。语气系统研究的现状,也使我们从语气角度来划分汉语的句类增加了不少难度,实际上很难成功操作。
③导致循环论证
在分析句类问题的时候,许多论述都明显地或隐含地具有循环论证的倾向:
胡裕树(1995)认为“按照句子的语气,可以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一般称之为句类”,表达语气的主要手段是语调,其次是语气词。黄廖版《现代汉语》(1991)认为:“根据句子表达的语气分出来的类型叫做句类。拿语气为标准,句子可以分四种。带有陈述语气的句调的,是陈述句;带有疑问语气的句调的是疑问句;带有祈使语气的句调的是祈使句;带有感叹语气的句调的是感叹句。”从他们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语调是给语气分类的一个必要标准,语气和语调似乎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有什么样的语调就有什么样的语气。然而事情并非这么简单,目前,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汉语的语调类型主要有升调、降调、平调和曲调四种。正如齐沪扬所指出的:“语气和语调应该说不是一一对应的”,比如我们固然可以根据升降标准勉强分出“陈述”和“疑问”,但很难分出“祈使”和“感叹”,因为后两者的句调形式相当一致,一般都采用降调。例如:
(1)(观看足球比赛,情不自禁地)好球!
(2)(催促对方快一点)快点!
从我们的听觉感受上,我们都说不出例(1)和例(2)在句调形式上有什么不同。按照句调形式,它们理应是同一个“句类”。可实际上,稍有语法知识的人都知道,例(1)是感叹句,例(2)是祈使句。他们凭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呢?显然不是根据句调形式,而是句子的某种功能或用途。
可以看出,要想使上述论证成立,就得能够独立地证明什么是“陈述语调”,什么是“疑问语调”,而这些教材中并没有提供这种证明。事实上,这种证明是很困难的。不难发现,上述论证还或多或少地犯了循环论证的毛病:先根据语气(主要是语调)来分出各种“句类”,然后再根据这些“句类”所具有的“语调”来划分出各种“语气”。
④掩盖了句子交际功能的丰富性
传统句类观容易使人产生句子语气和句子交际功能“一对一”的错觉,划分出来的句类概念掩盖了句子交际功能的丰富性。传统的对语气的看法,只是把语气定义为陈述、疑问、祈使、感叹四种,而现有的四种句类是按语气划分出来的,因此,四种句类分别对应这四种语气,有什么样的语气就有什么样的句类。实际上,句子的语气是一回事,句子的交际功能是另一回事。一个句子必定实现一定的交际目的,完成某种交际功能,也必定具有一定的语气,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某一种语气和某一种功能划上等号,语气和功能不是“一对一”的,而是交叉重叠的,邢福义(2000:3)就指出:“句子语气类型的划分,不完全是句子用途的划分”。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言语交际是为了完成特定的交际任务,作为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句子的交际功能应该是多种多样的。由传统句类概念统摄的句子交际功能一般只有四种,结果导致了人们对句子交际功能的研究仅停留在“陈述”、“疑问”、“祈使”、“感叹”这四种里打转转,忽视了句子其他交际功能类别的研究和探讨,或者将许多不同的交际功能勉强塞进既定的四类里加以考察,失去其本来应有的面貌。其实,我们语言里有许多看起来像是陈述的话语,实际上这些话语要么完全无意记录或传达关于事实的直接信息,要么只是部分地传达这种信息,正如奥斯汀(1962/2002)所说的:“在表面上看是描述性的陈述中,插有许多特别复杂的词语,它们不是用来说明被报道的事实中的某些特别附加的性质,而仅仅是说明(而不是报导)该陈述所在的环境、条件或被理解的方式,等等。”这类话语都使用单数第一人称现在时、直陈语气、主动语态,这些语句完全不描述、不报道、也不陈述任何事情,并且也不是“或真或假”的。例如:
(3)我宣布会议开始!
(4)我劝你小心点。 (《雷雨》)
(5)谢谢您老远跑一趟。 (《雷雨》)
(6)“兰兰——”
“哎——”
“替我看着点叔叔……” (电影《天下无贼》)
这些从表面上看起来是陈述的语句,却与一般的陈述句不同:
第一,它们完全不描述、不报道、也不陈述任何事情,并且也不是“或真或假”的。
第二,说出这些语句是,或者部分地是做一种行为,而当我们说某件事时,通常是不会描述这种行为的。
奥斯汀认为在合适的情形下说出的这种语句,并不是描述或陈述“我”正在做的事,而是“我”通过说这句话来做这件事。例如:例(3)是做出一个“宣告”的行为,在说这句话的同时,会议就开始了,话语引起了世界的变化:会议从未开始状态进入了开始的状态;例(4)是做出一个“劝说”的言语行为;例(5)则是做出一个表明自己态度、激发别人情感的言语行为,说话人通过话语,企图激起听话人某种愉悦的情感;例(6)中的一呼:“兰兰——”和一答:“哎——”则纯粹只起一种呼应功能,没有任何描述的内容可言。上述这些句子所具备的这些交际功能并不是传统的“陈述”、“疑问”、“祈使”、“感叹”这四种句类所能概括统摄得了的,因此,传统的句类四分法掩盖了句子交际功能的丰富性,不能真实地反映问题的本来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