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与汉语句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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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其他学者对言语行为的研究

奥斯汀所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经过塞尔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引起了哲学界和语言学界的普遍关注,许多学者尝试运用这一理论对言语行为进行研究,或者对言语行为理论本身提出批评或修正,言语行为理论因而得到发展与应用。下面我们将对此简要进行介绍。

差不多在塞尔的《言语行为》(Speech Acts,1969)发表的同时,转换语法领域中也展开了对行事成分的研究,我们可以把这种研究称为行事成分分析或行事成分假设。虽然这种分析明显地受到了奥斯汀和塞尔的影响,但它实际上是语义原则这一对立倾向的一个例子:把语用学纳入语义学。当时正是生成语义学的全盛时期,人们乐观地认为与句子意义有关的所有的因素都可以包括在句子的深层结构里。J.K.Ross(1970)在他的《论陈述句》一文中曾很有说服力地分析了行事话语分析的优点,指出主句与间接陈述、间接问句等分句之间有很多共同的地方。他提出了一个替代行事成分分析的方法——语用分析。语用分析的要点就是把主语、行事动词和间接宾语都看作是“悬在空中”——也就是说,它们属于话语的超语言情景而不属于其实际结构。J.M.Sadock(1974)在其《言语行为的语言学理论》中提出高层施为句假设(higher performation hypothesis),认为所有的句子或含有一个显性施为小句,或含有一个删略的施为小句。J.Katz(1977)基于奥斯汀对施为句(perfermatives)和表述句(constatives)的划分,建议把句子类型与以言行事的分类联系起来,以解释词汇内容和句法结构如何用来说明句子的言语行为潜势(potential)及满足条件。但J.M.Sadock和J.Katz的理论受到一部分语言学家(Gazdar 1979,Allan 1986)的批评。除了转换生成语法领域,此外20世纪70年代的研究还包括:Gordon&Lakoff(1975)从会话假设的角度对间接言语行为进行了研究,强调了诚恳条件对于成功发出间接请求的重要作用,并给出了有关请求、判断及承诺的六个必要条件,最后提出了转移衍生规则(transderivational rules):La会话蕴涵Lb。Davison(1975)主要对于间接言语行为进行了探讨,从句法标记、语义特性、回答以及全句状语等方面对于间接言语行为和直接言语行为进行了比较。Fraser(1975)主要研究的是内部带有施为动词但是还有情态词或半情态词的句子,区分了强势施为句(strongly performatives)和弱势施为句(weakly performatives),列出了八类施为行为和其典型动词(其中每一类都可以再分为若干小类),并对情态动词在这些所谓“慎用施为句”(hedged performatives)中的作用以及能否形成强势施为句或弱势施为句进行了研究。Allwood(1977)、Hancher(1979)、Bach&Harnish(1979)等则提出了自己对言语行为的分类方案。

20世纪80年代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研究的学者主要有Levinson、Wierzbicka等。Levinson(1982)提出“字面语力假设(LFH)”及言语行为的语境变换理论,前者的主要观点是:①明确的施为句具有由主句中明确的施为动词命名的语力。②英语中三个主要的句子类型:祈使句、疑问句和陈述句,拥有三个传统上认为与它们有关的语力:命令、提问和直陈。Wierzbicka的主要观点则是:当一个句子被说出来的时候,所发生的不仅仅是表达了它的意义,而且其背景假设的集合己经被改变了。Wierzbicka(1987)对言语行为动词进行了语义研究,其著作《英语言语行为动词:语义词典》(English Speech Act verbs:A Semantic Dictionary)根据语义联系,将英语中270多个言语行为动词分成37组作语义原词释义。Blum-Kulka(1984)、House&Kasper(1989)则从不同文化的角度来研究言语行为,进行跨文化言语行为的对比研究。此外,还有Stiles&B.William(1981)的《Classification of Intersubjective Illocutionary Acts》、Searle、Kiefer&Bierwisch(1980)的《Speech Act Theory and Pragmatics》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言语行为及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在80年代的基础上注重研究方法的更新和研究路向的拓展,既有对言语行为理论本体的研究,也有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实际应用的研究。与本文直接有关的主要有:

Givon(1990)在其专著《Syntax:A Functional Typological Introduction》第十八章对非陈述性言语行为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操控言语行为内部具有不同的操控等级度,总结了英语中可以削弱操控力度的六个手段;分析了英语三大句类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之间的连续统,总结了形成这三个连续统的主要参数;探讨了认知情态对于操控言语行为的作用,给出了认知情态向社会-操控语气融合的单一方向语用推导模式。

Clark(1991)集中探讨了间接言语行为问题,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的六种特性:意义的多重性、意义的逻辑先决性、逻辑衍生关系的有理性、惯例化、有礼貌、有目的;指出了回应间接言语行为的七个方面特征:回应动作的多样性、回应动作的多功能性、回应动作的有序性、回应动作的可选性、礼貌性、缩略性;分析了理解间接言语行为的六个方面的信息源:方式的惯例化、形式的惯例化、特殊的标记、隐含意义的明显化、字面意义说服性的缺失、说者的计划或目标。

Bach&Harnish(1991)认为言语交际是一个可以推断的过程,听话人所推断出的信息及说者意欲达到的目的不仅仅来自于说话人的话语,还来自于相互的语境信仰(mutual contextual beliefs)、语境预设(linguistic presumption)和交际预设(communicative presumption)。

Langacker(1991)认为言语行为不是“悬在空中”的,而更是语境的一部分,存在于说话人和听话人对特定交际情境中的交际意图的理解。语境不仅包括言语事件的物理环境,而且包括参与者的心理状态如说话者的愿望和交际意图、听话者的预期、他们关于当前言语场景的知识等。这些语境的心理方面是语力之所在,提供了表征言语行为所需的认知域,这个域是一个理想的认知模型,由一系列社会的、心理的和交际情境构成。说话者不仅说出一个适切的句子,而且必须特地想象他的话语是作为典型样本的一个实例与它所基于的认知模型相一致。句子的表述内容在情境中被语境定位(ground)从而定义了言语行为,这些情境本身是句子意义的一个方面。从视角配置(viewing arrangemeng)角度看,显性施为句是极致的自我为中心的视角配置(ego-centric viewing arrangement):除了把说话人和听话人作为中心的参加者置于台上(onstage),还把言语行为本身对象化为凸显事件(profiled event),即视窗中的焦点(the focal point within the viewing frame)。

Sadock(1994)认为有三种基本的言语行为类型:传递信息的、表达情感的、产生影响的,日常语言在这三个交际维度上具有数值:对世界的惯例化表达、对说话人情感的惯例化表达、惯例化地产生一定的社会结果。

Harnish(1994)考察了语气、意义和言语行为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语气对以言行事行为的影响,给出了英语的三种主要语气(陈述/直陈语气、疑问语气、祈使语气)的语气结构,并论述了语用规则及风格变体对于语气的影响。

Croft(1994)讨论了言语行为类型、语言类型学及认知的问题,提出了区分句子类型的最显著的五种结构特征,认为句子类别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标准进行分类:命题的极度、听话人的回应程度、听话人回应的特征(信息/行为),句类是一个连续统。和以言行事语力最有关系的语义范畴是情态、强调、态度、礼貌度,不同类型的语言在这些问题上有不同的表现。

Sweetser(1997)认为任何实际话语不仅仅是对包含某些内容的命题的认知反应,而且是通过对该命题的表述来完成某种言语行为。

Thornburg&Panther(1997)提出间接言语行为可用借代来加以描述和解释,认为人们可以用一个言语行为来借代另一个言语行为,言语事件和其他事件一样,可以被视为一个有结构的言语场景,按其发生的时段可分为前段、核心段、结果段和后段。

Wierzbicka(1998)认为话语的以言行事语力是其语义结构的一部分,通过对“whimperative”的离散性和确定性的分析证明所谓的以言行事语力的不确定性实际上是由不充足的句法和语义分析造成的。并探讨了语法范畴和其他范畴(如心理动词、虚词及连接词、插入语、固定结构、语调等)的以言行事语力问题,并进行了以言行事语力的跨语言比较。

R.Dirven&M.Verspoor(1998)从认知语用的视角对言语行为进行分类,认为奥斯汀和塞尔的五类言语行为可以概括为:传播与寻求信息的信息性言语行为(如断言、描述);给自己或别人施加义务的义务性言语行为(如指令、承诺);构成社会现实的构成性言语行为(如表达、宣告)。

Leech(1998)将语法规则和塞尔的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 rules)联系在一起,将语用规则和塞尔的调节性性规则(regulative rules)联系在一起,认为语法主要是惯例化的,次要是被激活的,而语用主要是被激活的,次要是惯例化的,“间接性”是一个程度问题。

Vanderveken(1998)认为每个以言行事语力都由六个部分组成,它们决定了成功的条件和所有具有此语力的言语行为成功的条件。这六个组成部分是:以言行事的目的、以言行事目的获得的模式、命题内容、先决条件、诚恳条件、力量的强度。此外他还提出了五种原发的以言行事的语力:判断(assertion)、承诺(commissive)、指令(directive)、宣称(declaration)、表达(expressive)。

Verschueren(1999)对言语行为动词的施为性作了详细的解释,区分出一般行为动词和具有施为作用的言语行为动词。认为如果行为动词意义上既能满足将要实施的行为的行为条件或特征,又能满足目前语言表述的这个行为的描述条件或特征,那么这个动词就是一个施为动词。但如果行为动词在意义上满足或符合行为条件或特征,却不能满足或符合描述条件或特征,该行为动词就不能算作施为动词。

Mey(2001)认为塞尔的言语行为分类标准还应该加上言语行为的语境条件和参照人(说话人和听话人)。

Sperber&Wilson(1995/2001)在《Relevance: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第四章运用关联理论研究言语行为,首先提出了一个话语的命题形式和其表达形式或可能引起的实际事件状态之间的关联推理模式,然后根据这个模式分别研究了陈述句、疑问句和祈使句在此模式中的产生路径,从而得出关联理论完全适合于言语行为研究的结论。

Holtgraves(2002)从社会学及心理语言学的角度对言语行为进行研究,认为从礼貌方面的研究支持间接言语行为解释的推理模式,而心理语言学的研究则支持习语模式。强调应该注意到传达间接意义有不同的方式,研究者必须区分两个区别:一般化的含义及惯例、个别的含义及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