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象思维与非对象思维
西方哲学中的理性思维属于一种对象性思维,这种思维有个特点,就是不仅要严格区分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而且在认识上追求知识的普遍必然性。这种思维对于科学和民主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如此,也对西方人的精神信仰起了不小的作用。
西方文化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古希伯来文化,另一个是古希腊文化。古希伯来文化奠定了西方人的基本信仰,而古希腊哲学则成就了它的理论思维。所以,基督教的形成在文化上继承了两个文化遗产:一个是《圣经》,其中的《旧约全书》就来自古希伯来;另一个就是古希腊的哲学。
对于宗教的产生,人们可以从经济、政治、文化或者社会等方面去分析,也可以从个人存在的有限性方面去理解。但是,要论证上帝存在,还需要哲学。在西方文化中,对于上帝存在的合理性甚至客观性的证明,基本上没有离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路。无论是经院哲学家,还是非经院哲学家,他们都是沿着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思路论证上帝的客观存在,说明上帝存在的必然合理。如早期基督教哲学家奥古斯丁的上帝存在的知识论证明,认为真理的来源既不低于也不等于人的心灵,在人类知识等级之上,有一个更高级的真理,它赋予人类理性以确定的原则,使人的心灵认识真理,这个更高级的真理就是外在的上帝。这里表现的是柏拉图的哲学思路。
经院哲学家安瑟伦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就是从上帝是被设想为无比伟大和圆满的存在出发的,而无比伟大和圆满的概念不仅存在于思想中,而且存在于现实中,最后得出上帝存在的结论。这里面不仅有了柏拉图的理念本体思想,而且有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想三段论,康德称它为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至于近代哲学家笛卡尔,他的哲学属于理性主义,他的著名的“我思故我在”的命题,突出了“我思”、我怀疑的意义,但是“我就对我所怀疑的东西进行思考,并且想到因此我的存在并不是完全完满的……既然我知道有某些完满性是我所没有的,那么我就不是唯一存在的实体了,而是必然应当有另一个更加完满的实体,作为我的依靠,并且作为我赖以获得我的一切的来源”。这个更加完满性的存在就是上帝。由我存在的有限和不完满,而推出上帝的存在。
贝克莱是一个宗教哲学家,也是一个经验论者,他的基本命题是“存在就是被感知”。感知的主体是意志、理智、心、灵魂、精神,如果说人的心灵有局限性,那么没有被人的心灵所感知的事物,则会被“永恒的精神”“宇宙的大心灵”所感知。再说,人的心灵产生观念不是随心所欲的,不是人的意志的产物,而是另外一个精神实体产生它们,把它们“印入”人们的感官,使之比任意想象的观念更强烈、更清晰。这个产生一切真实观念的外在精神实体就是上帝。上帝存在也被推理出来,也就是从“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经验论出发,最后推出(实际上是设定)了一个精神实体的存在。
德国的古典哲学家康德,被认为是革命性的人物,他的哲学被称为批判哲学。他对上帝的公设,一是出于道德的需要,即在他的公设中,自由(公设)是道德的基础,灵魂不死(公设)是至善的条件,上帝(公设)是德福统一的前提;二是来自美学中的合目的判断,即上帝的存在属于合目的判断。
另外,中世纪著名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也从宇宙论出发,对上帝的存在做了充分的论证,此不赘述。
总之,在理性这种对象性思维的条件下,上帝的存在成了逻辑的必然。如果说,古希伯来文化为西方人提出了信仰的基础和出发点,那么古希腊文化则在论证着这种信仰的合理性,也在强化着这种信仰的意义,并使之牢固地定势在西方人的心中。一般都说近代人文主义的兴起是对中世纪宗教神学的否定,实际上这种否定乃是辩证的和扬弃的。所以,近代的哲学家、人文主义学者大多是宗教徒,有比较深厚的宗教情结。如弗兰西斯·培根是天主教徒,所谓的彻底唯物主义者霍布斯是一个新教徒,笛卡尔是天主教徒,莱布尼茨为路德教徒,洛克是新教徒,卢梭是加尔文教徒,等等。
康德的宗教观是一种人文主义的宗教观,他公设了上帝的存在。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也有宗教情怀,他虽然否定了神文主义宗教,但却要建立自己的人本主义的宗教,也就是爱的宗教。
中国文化中的宗教意识没有西方文化那样浓厚,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主要反映在祭祀及相关的宗教活动中。就祭祀而言,主要有祭天、祭祖、祭圣贤。“天”是万物之本;“祖”是人之本;“圣贤”是教化之本,圣贤施行教化之道,赋予了人以“人”的意义,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圣贤”是魂之本,是人的精神之本。中国文化中的“天”和西方的上帝有区别,中国的“天”虽然也有神的意义,但决不像西方的上帝,也没有经过哲学的证明使其成为思想逻辑上的必然,而更多的是情感的诉求和生存的寄托。当然,它本身具有神圣的意义,否则,何言祭祀。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天”并没有离开人的存在。儒家认为,天和人(性和道、心和理等)是统一的。《论语·学而》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孟子·尽心上》有尽心、知性、知天之说。《中庸》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还讲:“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易传》也说,人“与天地合德”。宋明理学中的天人关系主要反映在这些命题上:“性即天道也”, “性即理也”, “心即理也”。道家也讲天人合一。中国化的佛教——禅宗则认为,人性本来就是佛性,说明了人和佛的统一性,这实际上也是在讲天人的关系。
这样一来,天和人的存在就密切相连,彼岸世界和此岸世界就相通为一,也就有了“极高明而道中庸”, “广大高明不离乎日用”, “百姓日用即道”, “担水砍柴,无非妙道”。
“天”“天命”“道”“理”“佛”都属于超越性的存在,它们的存在始终和人的命运息息相关。按照中国哲学的理路它们的存在就不是理性的公设,而是直接的呈现。宋代哲学家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牟宗三在他的《心体与性体》中也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冯友兰谓王阳明讲的“良知”是一个假设,熊十力听了大为惊讶说:“良知是呈现,你怎么说是假设!”熊十力的思想有典型性,他所坚持的是:良知(本体)是呈现。这表明现代新儒家对本体世界和现实世界关系的认识,也表明其对理想和现实关系的理解。儒家强调体用不二,反对体用殊绝。重视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和觉悟,重视“学”的“觉悟”意义。
所以,与西方外在的、实体的形而上学相比,中国哲学是一种内在的形而上学,是一种境界形态的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