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沃尔斯华绥先生慷慨好客;简略描写一下他所招待的两兄弟
——一个医生和一个大尉——的性格
无论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宅第,还是他的胸怀,对谁都不关闭,对那些值得尊敬的人尤其如此。只要他觉得一个人值得款待,他一定会请他吃一顿,说实在的,在整个王国里,这样做的只此一家。
在客人中,那些有才能、有学问的人又格外受到礼遇。在这方面,他的辨别力相当高。尽管他自己没能幸运地受到高等教育,但他天分很高,长大以后又努力钻研学问,再加上经常同知名的文人学士交往,从中获得很大的益处,因此对于多方面的学问,都有精湛的见解。
在当今时代,学问方面的长处是不时兴的,饱学之士所获的报酬自然也就十分菲薄。因此,有才学的人急于投奔到这个肯定会殷勤招待他们的地方来,就不显得奇怪了。在这里,巨大财富所能提供的一切享受他们几乎都能享受到,就好像那是他们自己的财富一般。有一些慷慨好客的人对于文人学士也提供美酒佳肴和住宿之处,但他们所要求于这些人的,只是替他们消闲解闷,出谋划策,对他们阿谀奉承,供他们指挥使唤。简而言之,这些客人只是被排列在仆人的行列里,不过是不穿主人家的号衣[1],不领工钱罢了。沃尔斯华绥先生却不是这样。
恰恰相反,住在他府上的客人完全有权支配他们自己的时间。只要不超出法律、道德和宗教所许可的范围,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满足自己。而如果有人出于健康的需要,或者想节制饮酒,甚至干脆把酒戒掉,那么只要他本人愿意,可以在开饭的时候缺席或提前退席,不必担心有人来挽留或敦劝他非吃喝不可,因为这种挽留如果来自地位高于我们的人,往往含有强制的意味。在沃尔斯华绥先生家里,任何人都不会受到这种无礼的强制。不但对那些拥有和主人一样多的财富、在其他任何地方都被认为大驾光临会为宴会增光添彩的人是如此,即便对那些家道寒微、能有个吃饭的地方就很知足的人也是如此;这后一种人,因为迫切需要在大人物的宴席上叨陪末座,往往是不大受欢迎的。
有一位医生,卜利非大夫就属于后一种客人。他本来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但因为他父亲固执己见,偏要让他去学一门他不喜欢的职业,结果使他失去了发展的机会。他顺从了父亲的执拗的脾气,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不得不学医术,或者也可以说是不得不假装着学医术,因为实际情况是,在所有书籍当中,唯独医学书是他所不熟悉的。别的学问他没有一门不精通的,单单他靠它挣面包吃的这一门他却一窍不通。说来真够他倒霉的,其结果,他刚到四十岁,就连饭也混不上了。
这样的人来到沃尔斯华绥先生的饭桌上,必然受到欢迎。因为他的不幸遭遇,不是他自己造成的,而是出于旁人的愚蠢和奸邪,这种不幸就绝对会帮助他提高自己在沃尔斯华绥先生心中的地位。医生除了这个消极被动的“优点”,还有一个“积极主动”的长处——那就是,他看起来十分信仰宗教。至于他是真虔诚地信奉,还是装装样子给人看,我不能冒昧断言,因为我缺少一块足以辨别真伪的试金石。
如果说他这种虔信使沃尔斯华绥先生感到满意,那么白丽洁小姐感到的则是喜悦。她经常跟医生讨论宗教问题,对医生这方面的学识极为佩服;他呢,对小姐的学问也极尽恭维之能事。小姐听了也感到非常高兴。白丽洁小姐确实读过不少英国神学书籍,附近的副牧师让她难倒的不止一个。说真的,她的谈吐那么纯正,神情那么端庄,举止又是那么严肃,很可以与跟她同名的那位圣女[2]或罗马历书[3]上任何一位女人媲美,她足以当得起“圣女”这个称号。
既然各种同情心都容易产生爱情,那么经验告诉我们,最能促使男女之间产生爱情的莫过于宗教上的同情共鸣了。医生看出自己已经赢得了白丽洁小姐的好感,就对十来年前发生的一桩不幸事件感到懊悔起来,也就是说,那时他跟一个女人结了婚。如今,那个女人还活在人间,更糟糕的是,这些情况都为沃尔斯华绥先生所知。这对他来说是个致命的障碍,否则的话,他对于与这位小姐结成美满姻缘,早已有了八九成的把握了。至于与小姐发展一种暧昧关系,他从来没有此类念头。这多半是因为他信教虔诚,当然更可能因为他用情专一,因为他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只有靠婚姻才能拿到手,或者说才有权拿到手的那些财富上,而那是靠男女之间的罪恶关系得不到的。
他对这件事并没有琢磨多久,就想起来,他还有个弟弟,没有他这种不幸的缺憾。他相信弟弟一定能够成功,因为在他看来,白丽洁正渴望早日出嫁。读者诸君,如果您听到这位弟弟的条件后,大概对哥哥如此有把握,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这位先生年龄三十五岁左右,中等身材,体格就像通常说的相当健壮。他的前额上有一块疤痕,但那不但无损于他的俊美,倒能表示他的勇敢(因为他是一个领半薪[4]的退伍军官)。他的牙齿很齐整很美,而且只要他高兴,他的笑容里能显出一种和蔼可亲的样子。虽然他的相貌、他的神态和嗓音,使人觉得有些粗鲁,但是他随时能把它们收敛起来,换成温柔体贴和脾气随和。他并不是缺乏文雅,也不是完全不懂风趣,年轻的时候,他也是十分活跃的。虽然他近年来变得严肃,做出一副庄严神情,但高兴起来,随时可以恢复以往的活泼神态。
跟他的医生哥哥一样,他也受过大学教育。他父亲也像对待他哥哥一样,行使权威,逼迫他去当牧师。可是没等到举行授圣职典礼,他父亲就与世长辞了。于是,他就脱离了的主教的队伍,转而为国王服役。
他先在龙骑兵队里买了个中尉的职位,后来升到大尉。但因为同上校吵翻了,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他只好把官职卖掉。从那时到现在,他就隐居在乡间,专心致志地研读《圣经》,以至于有些人怀疑他是想加入卫理公会[5]。
一个品德像圣女的小姐,心里除了找个丈夫之外没有别的事情,遇上像卜利非大尉这样的男子,成就一段姻缘并非不合情理。不过,毫无疑问,医生对他这位弟弟并没有什么友爱之情。那么,如今为了弟弟,竟然辜负沃尔斯华绥先生对他的一番盛意,其中的道理的确很令人费解。
是不是有的人生来就以作恶为乐事,就像有的人被认为生来就喜欢行善一样?是不是有的人自己不动手去偷盗,哪怕给贼当个帮手也能从中得到快感呢?抑或(就实际经验来说,这似乎是很可能的)尽管一个人多么不喜欢也不敬重自己家里的人,但只要能帮助他们飞黄腾达,自己也总会得到一种满足?
以上这些动机中,是否有一个在医生身上产生了作用,我们不愿冒昧断言,但是事实确是如此,他很容易找了个借口把弟弟叫来,又毫不费力地把他介绍给沃尔斯华绥先生一家。他说,弟弟是专程来看他的,在这里只小住几日。
大尉来这里不到一个星期,医生就庆幸自己眼力不错,他确实有理由这么庆幸。大尉真不愧是一位谈情说爱的大师,技艺之高超,可与从前的奥维德[6]相颉颃。此外,弟弟还从哥哥那里得到一些妙计,他当然不放过,都尽量加以使用。
注释:
[1] 穿上号衣是为了和别人家的仆人区分。
[2] 圣白丽洁(1302—1373),出身瑞典王室,后到西班牙朝圣,经教皇批准,于1370年创立教派。1391年被封为天主教圣女。
[3] 按照天主教的规定,其教徒中事迹突出者,死后五十年,由人申请,经教皇批准,可封为“圣人”“圣女”,并指定某日为其纪念日,载入天主教历书。圣白丽洁的纪念日为2月1日。
[4] 当时的军官如不是实际服役或者退休,发给比原薪少的津贴,名为半薪。
[5] 卫理公会是基督教新教中的一个支派,1729年由卫斯理(1703—1791)等人创立于英国牛津,后与英国国教分裂。
[6] 奥维德(前43—公元18),古罗马诗人,擅长写爱情诗,如《恋歌》《列女志》《爱的艺术》《爱的医疗》等,其代表作《变形记》中也有很多爱情故事。菲尔丁曾将《爱的艺术》一书译述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