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CHAPTER TWO
儿童
是否生育子女,以及如果生育子女由谁来照顾,尤其是孩子年幼时,这些完全是由个人决定的。我们是选择让一个家长留在家里照顾,还是使用正规的托育服务,或是依靠孩子的(外)祖父母,将取决于个人偏好(有时是道德或宗教信仰)、社会规范和经济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然而,这些看似个人的决定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那些没有受到充分的家庭照顾的孩子通常在学校和工作中表现吃力。他们不太可能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成为富有生产力的公民,为共同利益做出贡献。他们的子女也不太可能做到这些,因为缺陷会代代相传。由于这些广泛的社会影响,政府几乎不断制定政策来帮助家庭把子女抚养好,这表示政府对家庭应当采取何种组织方式持有(暗含的或明确的)不同看法。
以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截然不同的经历为例。截至 20 世纪 80 年代末,民主德国有着世界上参与率最高的公立学前托育。大约 70%的 3 岁及以下婴幼儿都接受了正规托育服务,几乎所有 3~6 岁的儿童都注册入托。1政府政策的重心是让母亲快速回归工作,所以育儿假时间短,公共托育覆盖面广且费用全免。根据当时的社会规范,这对母亲和子女都是可取的。这也符合社会主义经济中男女地位更加平等的观念。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联邦德国对待家庭的方式更传统,提供时间更长但薪酬水平较低的育儿假,缺乏由国家补贴的托育服务,实行夫妻共同纳税,这些都抑制了母亲参加工作的积极性。支撑这种做法的基础是辅助性原则,即社会服务责任在地方分权的联邦制度中被分配给最基层。家庭责任先于公共供给,慈善组织先于国家保障,地方福利先于中央政府。因此,在联邦德国,母亲留在家里照顾子女是常态。德国统一至今已有 30 年时间,但这种辅助性原则以及拒绝将家庭责任纳入公共领域的意愿意味着东西两部分之间的差异依然存在。2
判断哪种制度更好,取决于人们的思考方式和优先选择。有些人会认为应当从公平角度出发做出社会选择,促使男性和女性拥有平等的生活机会。有些人则会优先选择让母亲照顾年幼的子女,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对子女和家庭都最有利。
照顾子女的最好方式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没有唯一的答案,但不管采取哪种方式,都将对女性的工作生涯造成重大影响。这两个问题在当前是密不可分的。同样明确的一点是,为了让我们的子女拥有最好的人生起点,我们不能把照顾子女视为无偿劳动,而必须使其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基础工程。本章将总结证据,评估不同的社会契约如何影响女性经济角色和儿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