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
尽管文化遗产模糊了阶层差异,但却强化了文化差异。世袭体制所有的重要方面都形成于20世纪下半叶,这种体制继承并部分取代了之前的“民族文化”体制,后者的全盛时期是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上半叶(尽管如今它确实仍在不同地方不同程度地被援引,但通常都是与文化遗产相结合)。如果说民族文化是一种工具,在国家境内压制差异的同时,又在沿着国家边界强化差异,那么,文化遗产就是一种拥有更多功能的机制,用来在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展现和协调差异。在国家不得不接受民族文化的现代体制的失败时,世袭体制提供了一种应对文化差异的后现代策略。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文化遗产的概念在无数地方引起了大量社会行动者的强烈关注。这一观念的巨大成功使它堪与“文化”(Bennett 1998,2003)、“经济”(Mitchell 1998,2002)和“环境”等影响深远的概念相媲美。在历史学兼地理学学者大卫·洛文塔尔(David Lowenthal)开创性的著作《遗产的圣战和历史的战果》中,他比较了遗产的兴起和宗教运动,表明“遗产只是在我们的时代才成为一个自觉的信条,其神龛和圣像日益增多,对它的赞颂也充斥公共话语”(1998:1)。
在我看来,这种宗教类比过于夸张。我认为,将文化遗产与围绕着另一个影响巨大的概念而组织起来的环境运动进行比较更有帮助。环境概念相对晚出,对我们如何看待物质世界以及如何对其采取行动有着深远的影响。河流、海洋和大气早已有之,但一想到环境,就会把一个墨西哥村庄的水污染和阿姆斯特丹不断上升的海平面、把纽芬兰周围鳕鱼储量的枯竭和曾经严重的北京雾霾联系在一起。最重要的是,环境使受影响的人们有了共同事业。环境的存在无可置疑,它是事物的一个范畴,是对世界进行分类的机制,因此也是改变世界的机制。这种范畴具有操演能力,使自己变成现实。它们通过对世界采取行动,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世界,生成了自身。
文化遗产和环境一样,都是这样的概念。和环境极为相似,文化遗产是事物的一种新范畴,五花八门的事物在其名目下以新颖的方式聚集在一起,比如建筑物、古迹、刀剑、歌曲、珠宝、视觉图案、宗教器物、文学、治疗舞蹈和木雕传统。与环境一样,遗产也不追求描述世界,而是改变世界。恰如环境,遗产的主要用处是调动人与资源、重组话语和改变实践形式。和环境一样,遗产意味着变化。不要被保护的热门话题所迷惑:所有的遗产都是变化的。
遗产的磁场是如此之强,以至于我们不断冒着被拉进去的风险,用遗产的措辞进行批评,而不是批评遗产的措辞。为了脱离遗产固化的影响,我们需要把它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真实体制:世袭体制,同时具有物质的和伦理的、经济的和情感的、科学的和感觉的要素(Poulot 2006:153—181)。这是一个迅速在我们的社会内部和社会之间扩张的体制。尽管与工业和政府紧密相连,但其修辞主要是道德的;在世袭体制内,进行保护的道德义务是不言而喻的。
世袭体制也是一种知识的形成过程,专家和内行、期刊与会议充斥其间,但这些关切本身大都重视手段而不是目的:重视方法和当务之急,往往是特定的保护项目。面对那些被认为是破坏的严重威胁,他们对日益增加的紧迫感做出反应。然而,很少有人对保护本身提出质疑,也很少有人审视其紧迫性。正如法国历史学者多米尼克·波洛(Dominique Poulot)评论的,在遗产的伦理话语范围内,激进的批评极易被理解为打破偶像或蓄意破坏(2006:157)。换句话说,替代保护的另一种选择并非不保护——要么是保护,要么就是破坏(Holtorf 2006;Holtorf and Myrup Kristensen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