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5-17 1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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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
编译说明
1996年《电信法》
1998年《互联网免税法》
第XI编——暂缓征税的规定
第XII编——其他规定
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
简介
第一部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的落实
第二部分:网上版权侵权责任限制
第三部分:电脑维护或修理
第四部分:杂项条款
第五部分:对某些原创设计的保护
1999年《统一电子交易法》
1999年《电子隐私权法》
第1节 法律简称
第2节 调查结论
第3节 防止在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过程中发生不当和欺骗行为
第4节 安全港条款
第5节 州提起的诉讼
第6节 法律的实施和适用
第7节 隐私权诉讼
第8节 检查
第9节 释义
第10节 生效日期
1999年《反网络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
第III编——商标网络域名抢注的防治
2000年《青少年互联网保护法》
2000年《互联网虚假身份证明防范法》
第2节 反虚假身份证明协调委员会
第3节 虚假身份证明
第4节 废止决定
第5节 生效日期
2003年《反垃圾邮件法》
第2节 国会调查结果及其政策
第3节 释义
第4节 禁止掠夺性和滥用性商业性的电子邮件
第5节 为商业性电子邮件用户提供的其他保护
第6节 为促销而故意传播虚假性或者误导性电子邮件信息
第7节 实施总则
第8节 对其他法律的影响
第9节 拒绝电子邮件登记
第10节 对商业性电子邮件影响的研究
第11节 通过奖励举报违法行为促进执法工作与关于标签的规定
第12节 对其他传播方式的限制规定
第13节 管理规定
第14节 适用于无线电的规定
第15节 条文的独立性
第16节 生效日期
2007年《互联网博彩管理法》
《俄罗斯联邦大众传媒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大众传媒活动的组织
第三章 大众新闻的传播
第四章 大众传媒与公民和组织的关系
第五章 记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 大众传媒领域的国际合作
第七章 违反大众传媒法应承担的责任
《俄罗斯联邦安全局法》
第二章 联邦安全局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三章 联邦安全局的职权
第四章 联邦安全局的力量及经费
第五章 联邦安全局工作的监管
第六章 最后条款
《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
第一条 本法案所调节的关系及其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法案所使用的基本定义
第三条 俄罗斯联邦境内外国投资的法律调整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及有外国投资的商业组织活动的法律制度
第五条 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活动的权益的法律保护
第六条 对外国投资者以各种方式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进行投资的保障
第七条 对外国投资者权利和义务向他人转让的保障
第八条 外国投资者及有外国投资的商业组织的财产被国有化及征用时的赔偿保障
第九条 保障外国投资者和有外国投资的商业组织不因俄罗斯联邦法律发生变化而受到不良影响
第十条 保障妥善解决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进行投资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第十一条 保障在俄境内使用和向俄境外汇出收入、利润及其他合法所得款项
第十二条 保障外国投资者享有将最初作为外国投资带入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器材和以文件或电子载体形式记录的信息无障碍地带出俄罗斯联邦境外的权利
第十三条 保障外国投资者享有购买有价证券的权利
第十四条 保障外国投资者享有参与私有化的权利
第十五条 保障给予外国投资者土地、其他自然资源、建筑物、设施和其他不动产的权利
第十六条 给予外国投资者和有外国投资的商业组织海关税费的优惠
第十七条 俄罗斯联邦主体和地方自治机关给予外国投资者的优惠和保障
第十八条 外国投资者必须遵守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法和进行善意竞争
第十九条 有外国投资的商业组织和外国法人分支机构的母公司所应具有的财产保险
第二十条 有外国投资的商业组织的设立和撤销
第二十一条 外国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第二十二条 对外国法人分支机构章程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制定和实施外国投资领域的国家政策
第二十四条 负责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事务的联邦执行权力机构
第二十五条 原先已经通过的俄罗斯联邦法律文件及其某些条款因本法案已被通过而宣告失效
第二十六条 将俄罗斯联邦法律与本法案取得一致
第二十七条 将俄罗斯联邦境内建立的外国法人分支机构章程与本法案取得一致
第二十八条 本法案开始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