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17: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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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行政不作为
1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条件应符合不动产权利主体一体化的立法目的
2 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未满,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 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应当结合职责性质全面、积极、审慎履责
4 行政机关应对当事人履职申请作出针对性处理
5 开具优惠购房证明是否属于政府的法定职责
6 履职之诉中拒绝性决定的裁判方式
7 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不作为案件的裁判规则
8 拒收履责申请等同于明示的拒绝履责
二、行政确认
9 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时的工伤认定
10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问题
11 非因本人过错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工伤认定应予受理
12 申请人亲自办理抵押登记又以抵押合同非本人所签为由要求撤销抵押登记的,不予支持
13 违法转包认定工伤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理解与适用
14 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期间不影响劳动者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
15 行政案件程序审查是实体审查的必要前提
三、行政许可
16 工商行政许可案件中的主体认定及“行民交叉”的处理
17 行政许可中利害关系人的认定
18 自纠行政行为亦应遵循正当程序
19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法律适用
20 行政许可期限续展与许可听证的合法性要件
四、行政征收
21 在行政征收中对未登记房屋未依法调查、认定、处理应确认违法
22 在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发生变化时,行政机关应当如何适用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五、行政处罚
23 安全生产义务不因项目发包或转包而转让或免除
24 超短时间虚假申报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25 城乡规划处罚应适用处罚作出时而非违法建设建成时的法律规定
26 对有责任的“治疗组”而非医院本身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罚应符合比例原则
27 非法结汇案件中交易真实性的判断标准
28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和相对人义务的合理范畴
29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予以保护
30 行政处罚中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适用
31 盐业体制改革中对于企业跨区域销售食盐模式应当作从宽认定
32 以营利为目的并非认定非法出版物的必备要件
33 政府采购投标人对产品供应商提交资料未尽实质审查义务的责任认定
34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当适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35 自行撤销后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要求
36 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明义务
37 行政机关自设听证程序而未履行亦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六、行政强制
38 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可依法定程序“快速拆除”
39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标准的判断与审查
40 因行政机关的原因造成行政诉讼当事人举证困难的举证责任分配
41 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查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行为是否属于超越行政职权
42 交警部门在车辆管理系统里将车辆登记为“锁定”状态的行为认定
43 安置补助争议不影响行政机关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行为的合法性
七、行政赔偿
44 房屋登记行政赔偿案件中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45 行政赔偿的途径获取应以司法最终原则为遵循
46 房地产登记机关故意不履行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等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八、行政程序
47 平衡理论下起诉期限扣除的认定
48 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9 复议机关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复议申请时诉讼途径的选择
50 请求一并解决民事纠纷必须符合法定要件
51 听证程序不是行政命令的前置程序
52 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及人民法院依职权转换诉讼类型的适用
53 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中投诉人原告资格的判断标准
54 债权人的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认定
九、政府信息公开
55 党政机关联合发文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区分处理
56 行政机关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时的合理检索义务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证据综合认定
57 证券类特殊政府信息不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调整
58 政府信息公开判决要促进当事人进行平等友善的沟通
59 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与政府信息内容不合法不是同一概念
60 重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认定标准
十、其他
61 房屋搬迁补偿“空白协议”效力的认定
62 高等院校未备案的校规校纪并非当然不能适用
63 行政机关与部分共有权人签订的房屋搬迁协议对其他共有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64 行政相对人要求变更行政协议条款须具备法定事由
65 社会保险待遇追偿决定的司法审查
66 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法院的鉴定委托后不得无故不予受理或终止鉴定
67 证券公司违规情况下合规风控负责人的追责标准和行为审查
68 取消高校考生录取资格事实认定的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
中国法院2012~2020年度案例系列